香港SACOM组装经过对玖龙纸业的调查,得出了玖龙纸业属于应该遭到谴责和抵制的“血汗工厂”,但是广东省总工会经过调查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认为玖龙企业不属于“血汗工厂”,作为玖龙纸业老板的张茵不但不承认自己的企业属于“血汗工厂”,还谴责香港SACOM是收了别人的钱想搞垮她的企业。
本人在玖龙纸业所在地东莞从事了十几年的外资企业高层管理工作,也因为职业的关系,参观接触过该地区数百家工厂,更接触了成千上万的不同企业的工人,同时出版过企业管理的书籍,因此试图在这里从实践上和理论上、从民间和官方的角度,说明什么是“血汗工厂”,供各位探讨。
所谓“血汗工厂”通常是被工人所咒骂、令政府感到头痛,也为正直的老板和管理者所鄙视的工厂,但却并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具体标准,只能是一个整体的模糊的判定。同时,更由于判定者所处的位置不同、做判定的目的不同,会对同一家企业做出不同的判定。比如说,同样是对于“玖龙纸业”,作为那些每天在原料车间臭气熏人的废纸堆里工作十几个小时却只能得到微薄工资的工人,肯定会觉得那是“血汗工厂”。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进入玖龙纸业原料车间,只去玖龙纸业现代化设备齐全的造纸车间走马观花参观调查的政府官员,肯定会得出不是“血汗工厂”的企业。
那么究竟怎样的企业属于“血汗工厂”呢?我觉得主要可以从三个要素来判定:其一,企业是否存在从精神上伤害工人的行为,比如对工人进行野蛮管理、打骂、欺压、性骚扰、性侵害、限制人生自由等行为存在;其二,企业是否存在从经济上剥夺工人的行为,比如压低工资、克扣伙食、克扣加班费、扣压、拖欠工资,以乱罚款剥夺工人的血汗钱等;其三,企业是否存在从身体上伤害工人的行为,比如让工人长期在不卫生、安全环境恶劣的场所工作,缺乏保障工人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工人在高压、高温、粉尘、异味、有毒化学物质的环境下工作等。
只要任何一家企业有上面三大要素之一,都会被工人咒骂为“血汗工厂”。即便在这样的企业里所得到的工资比较高,也同样属于血汗工厂,因为工人是靠出卖自尊,出卖健康,冒着生命危险才换来了一点比较高的血汗钱工资。因此那种以玖龙纸业工人平均工资高、部分车间环境好、部分职工吃住环境好而得出玖龙纸业不属于“血汗工厂”的结论,是错误的,最起码是片面的、草率的、不负责的。
根据上面三大要素,玖龙企业最起码在两大要素方面存在着“血汗工厂”的行为。其一,玖龙纸业存在着从经济上榨取工人血汗钱的行为。该企业在1985年到2007年12月31日之间,存在着以巨额罚款榨取工人血汗的行为,其《员工手册》中白纸黑字有15页写着87条怎样对工人罚款的规定,而且最低罚款就是300元,最高达到数千元,比如在工厂抽烟罚款2000元。我们都知道,直到几年前为止,东莞的最低工资一直维持在三四百元的水平,20多年来,玖龙纸业仅靠罚款,就榨取了工人多少的血汗钱?这样的企业,还不算血汗工厂吗?
张茵在为此狡辩时宣称,从2007年7月已经取消罚款,但是工人们却告诉我们,并没有取消,而只是从2008年1月1日才开始降低了罚款金额,将原来的最低300元罚款改为最低50元了。但是尽管如此,根据张茵自己宣称,去年的罚款金额依然高达107万元!实际罚款金额会不会更高?
其二,玖龙企业存在着从身体上伤害工人健康的行为。该企业的原料车间,即整理垃圾废纸车间的工作环境恶劣,严重伤害工人的身体健康。2000多工人每天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十几个小时,工厂既不为他们提供宿舍,也不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提供食堂,更不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拒绝为他们购买相关的保险,也没有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为他们提供足额的加班费,导致2000多工人于2007年12月13日举行大罢工。
仅凭以上两点,玖龙纸业在工人的心目中,在任何有起码社会良知的人们心中,已经属于百分之百的血汗工厂,即便张茵拒绝承认,政府部分官员拒绝承认,但都不能改变玖龙纸业属于血汗工厂的客观事实。
玖龙纸业想摘下其“血汗工厂”帽子的唯一途径,是立刻停止其一切罚款行为和立刻改善整理废纸的原料车间的工作环境,为工人提供足够的职业健康保障环境,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足额发放平时150%,星期六、日加班200%的加班费,为他们提供与其他员工同样的宿舍、食堂等,才能真正摘下“血汗工厂”的帽子。
张茵如果真是一个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有自信的企业家,首先应该对玖龙企业过去长期以来存在的“血汗工厂”行为,向所有被侵害的工人、社会大众道歉,然后尽快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去改善废纸处理车间存在的各相关问题,同时随时欢迎媒体去废纸车间自由采访,那才能真正挽回玖龙纸业在股票市场、在客户心目中、在社会大众心目中、在职工心目中的信誉。
20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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