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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墨】自来水也要“被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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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10: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黑帽子 于 2011-3-4 10:52 编辑

      近日,湖北省赤壁市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2月25日,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程主任称,目前水价太低,企业亏损严重,不得已才出此决定,待今年上半年水价上调后,保底用水量将取消。(2011年3月1日网易新闻)当我们习惯于移动通讯的套餐式生活,默默承受着餐饮行业的最低消费时,我们依然保留着选择的权利,毕竟在通讯和餐饮行业中,还存在着“不选这家,选别家”的可替代性。
      然而,当维系百姓日常生活的自来水也在“被消费”时,我们却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湖北省赤壁市供水总公司的做 法,且不论其行为是非属于强制消费、欺行霸市,却无疑是与大众民生、与百姓利益背道而驰的。
      无论是“水价太低”,还是“企业亏损严重”,这都不是推出“用水最低消费”的正当理由。因为诸如此类的借口,早已经让我们感到厌烦。
      时下坊间对于垄断行业员工高福利待遇的猛烈抨击,让我们更无法相信在客观存在的高福利同时,却还有着“亏损严重”一说。笔者对于该供水公司的自信也感到格外的惊讶。 因为对于涉及民生的自来水,其价格调整必须经过公开听证的程序才能实施,在尚未听证、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情况下,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就可以确定地预言水价上调,其涨价的信心堪比国家发改委之于油价的节节攀升。
      我们经历了“涨声一片”的2010年,当所有商家都将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作为涨价借口时,为何不考虑从自身找原因?赤壁市供水总公司是否已经做过了减员增效、压缩运行成本的努力了呢?尽管我们不得而知,但在处理涉及民生的问题上,涨价只能作为维系企业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只能作为竭尽努力后的无奈之举。制订出“用水最低标准”,形式上虽然不是涨价,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一种“被消费”的苦果,不是由企业而是只能由老 百姓去品尝,因为相关企业十分清楚,他们处于自然垄断的地位,其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这样的地位给了他们无比的信心与傲慢,敢于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敢于直面新闻媒体的质疑与批评。
      纵使市场化不是解决因垄断而引发的种种问题的惟一途径,但供水、供电、供气等垄断企业也须重视审视自身的社会地位,而不能仅将目光对准了眼前的经济利益。2月28日,温总理寄语房地产商:你们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而作为拥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垄断企业,更应该将大众民生放在首位,时时刻刻考虑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要再为CPI的上升推波助澜。
发表于 2011-3-4 10: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搞不懂! 要摊牌吗
     
发表于 2011-3-7 14: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惊闻地处茅山老区的我市珥陵镇的农民也有类似遭遇,这个传统在我市没有实施区域供水前就一直存在,如今政府在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使大多数农民也可以有尊严地和“城里人”一样喝上干净卫生的长江水。然而,虽同饮一江水,命运各不同,处于弱势的农民兄弟仍然还在忍受着“一国两制”的特殊待遇,哪怕一滴水没用,珥陵镇的农民每月最低消费也得7块5毛。不知道珥陵镇的情况在我市农村是不是共性现象?
发表于 2011-3-8 06: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闷抽,真个闷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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