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停路边一会就被贴上了罚单,驾车去外地因不熟悉路况闯入禁区受罚,匆忙出门把驾车证件掉在家里被处罚款……日常生活中,有过类似遭遇的车主和司机大多会觉得很“冤枉”。不过从下月起,首次违反包括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在内的15种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者,能认识过错、接受教育并及时改正就将免受处罚。对于这一更加人性化的执法“新规”,市民又是怎么看的呢?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一些市民及我市交巡警部门。
据了解,前不久出台的《江苏省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规范》,对公安部规定的7种“轻微行为”进行了扩展和延伸,明确了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范围。同时该文件规定,对15种交通违法情节轻微、对道路通行和安全影响不大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人能认识到过错并接受教育、及时改正,交警应对违法行为人实行口头警告并教育放行,从而达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践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目的。
对于这一规定的出台,出租车司机陈师傅感到很高兴。他说,出租车轻微交通违法很多时候都是无意识的,比如临时停车往往是为了方便乘客。在他看来,在确实不是故意违法而且违法行为也没有影响到他人及交通的情况下受到处罚,不仅仅是出租车司机会觉得“不服”,其他的驾驶人员也会有同感。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不但可以消除一些驾驶人员对交警执法的抵触情绪,而且警告、教育有时可能比罚款更能让驾驶人员记住自己的违法行为。不过,虽然这一规定会更加方便驾驶人员,但无论是出租车司机还是私家车主,都不能借此钻空子、耍小聪明。
“这项措施对我们私家车主来说无疑是件大好事。”市民刘俊说,他经常和家人或朋友驾车去外地玩,有时等看到禁区或单行标志时已经来不及回头了,只能硬着头皮开进去,因为这样他被罚了好几次。虽然违法受到处罚也没什么好说,但像他这样的情况如果能“通融”一下,当地交警的执法形象甚至是城市形象在他心中肯定会大幅提升。首次轻微交通违法教育放行,合情合理和合法,能让更多人更容易接受教育。与刘先生一样对该规定持赞赏态度的市民还有不少。他们认为,该举措不仅更加便民利民,而且通过法律手段教育、帮助违法者改过,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文明交通、安全交通的意识。
尽管有驾驶人员对这一举措表示欢迎,但也有市民对此感到担忧。市民于先生表示,他也即将成为有车一族,从车主的角度来说这一举措肯定更具人性化。但是,在规定的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中,有一些是因“无意”而造成的,这就涉及到交警对有意和无意怎么判断的问题。 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就有那么一些人,明明知道把车停在某个地方会影响交通,但就是因为四周没有警察、没有警示标志,或者就是为了让自己少走几步路而把车停下来,置他人的交通于不顾。这一规定的实施,会不会让此类人更加肆无忌惮?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对那些恶意轻微交通违法或屡教不改者,要予以重罚。
“首次免法不等于永远不会受到处罚。”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景柏云介绍说,虽然大队还没有接到该文件,但对这一举措也已有耳闻。驾驶人员需要注意的是,轻微交通违法者首次被教育放行后,其相关资料会被记录下来备案,同样的行为以后就会受到处罚。而且,首次免罚也有着相应的条件,比如“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这一条中的“临时停车”通常指驾驶人不离开车辆,靠道路右侧按顺行方向作短暂停留,未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形。但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管理,依法处罚。其实,我市交巡警部门一直都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人性化执法,对此次明确的15种行为,有好几条我市从来都是以教育为主。这一规定的实施,应该说对交警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有利于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同时,该规定也要求驾驶人员应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切不可因免罚而对这些轻微违法持“无所谓”的态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