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丹阳市长质量奖申报公告
根据丹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和《丹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精神,现就申报首届丹阳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丹阳市长质量奖是丹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生产型或服务型企业或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丹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三)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 (四)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质量和安全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假冒伪劣和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六)获得省级以上质量荣誉(江苏省名牌、江苏省名牌农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扬子杯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13年11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企业或组织如实填写《丹阳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按照市长质量奖的评定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七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自评报告,同时提供发改经信、统计、税务、海关(出口产品)等有关部门确认的证实性材料,经市政府主管部门、各镇(区)人民政府、市行业协会之一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丹阳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评审工作安排 2013年12月上旬完成申报单位材料的评审和现场评审,12月下旬完成质量奖审定并公示。 五、相关事宜 联系人:顾法龙 联系电话:0511-86986010 13815499938 联系地址:丹阳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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