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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拆涂写标语 拆迁户大骂官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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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21: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本帖最后由 请多关照 于 2010-9-9 15:14 编辑

新民路原市政府拆迁片区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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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10: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折,也要人性化一点
发表于 2009-11-17 14: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要两方面看问题
     
发表于 2009-11-17 17: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字写得不错!
发表于 2009-11-18 21: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还是和谐好!!
发表于 2009-11-19 15: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L :@
发表于 2009-11-20 09: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好的房子也拆了
发表于 2009-11-21 09: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这个标题有问题,怎么就违法大骂官员了?他们写的都是正确的语句呀,
难道这些话语都是违法的吗?
发表于 2009-11-23 10: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强拆”本身就违法!老百姓的法制意识增强了是好事,相反,有些官员的法制意识很淡薄,他们仍然想人治:Q
发表于 2009-11-23 19: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素颜朝天 于 2009-11-17 17:02 发表
字写得不错!

我赞同:victory:
发表于 2009-11-23 19: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小武哥 于 2009-11-20 09:14 发表
好的房子也拆了

不拆的话钱怎会流入到一些人的口袋啊?这叫货币流通:lol
发表于 2009-11-27 09: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断定些此标语者不是老领导干部也是知识分子哦
发表于 2009-11-28 13: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强拆:用强奸的手法将对方的住房拆除。
发表于 2009-12-3 23: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已阅!:handshake
发表于 2010-2-3 16: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呃~~~终归还是被拆得了~
发表于 2010-2-3 17: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15# huiamyhui
还有没拆的呢 有户五楼的至今不肯走 牛人啊
发表于 2010-2-3 17: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16# babysmile


    支持牛人~~
发表于 2010-2-3 21: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永远斗不过官,特别是官商勾结后,老百姓就没路活了,只要自焚
发表于 2010-2-3 21: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18# 简单


    楼上的严重了,自焚也太不自重了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
发表于 2010-2-4 20: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打到贪官还拆迁时两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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