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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中小学于2014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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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2: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全市各中小学于2014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
        1.小学招生入学
      (1)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可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招生原则: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3)报名及招生时间:全市各小学于2014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由家长携儿童于6月1~8日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预防接种卡和《幼儿素质报告书》,到施教区小学登记,6月10~18日学校审核。各校于6月25日审核和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1~2日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教育行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楼主| 发表于 2014-5-17 22: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2.初中招生入学
      (1)招生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原则:按施教区免试就近直升入学。
      (3)报名及招生时间:全市各初中于2014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农村初中在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1~2日组织施教区范围内初一新生的报名登记,7月4日前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按教育局公布的学生分配方案,7月6~7日组织报名登记,7月9日前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
     
 楼主| 发表于 2014-5-17 22: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1)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的残疾儿童均可入学(因身体原因延迟入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招生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全市适龄聋童和智障儿童等残疾儿童的招生工作,满足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需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班和艺术职高班,做好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工作,逐年提高普及比例(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信息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协调落实)。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做好施教区残疾儿童调查摸底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做好入学服务和随班就读工作,对无入学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定期上门辅导予以教育指导和帮助。各学校可根据特殊学生的特点和需要,通过创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等有利条件,为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个别化的指导和帮助。
      (3)相关工作:适龄盲童入学可由其家长或委托教育行政部门与苏州、南京盲校联系入学相关事宜。各类特殊学校应在2014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残疾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送入学通知书。
     
 楼主| 发表于 2014-5-17 22: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4.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入学
      丹阳市体育运动学校(云阳学校)在体卫艺科指导下面向全市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同时适量招收有培养前途的小学四、五年级学生。
      体校招生按教育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人数组织招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施。招生报名时间:5月15日~25日,可由各学校集体报名,也可个人直接报名(详见招生简章),通过面试和试训,合格者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体卫艺科备案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校从各学校招录的学生,以后在代表体校或我市参加各级体育竞赛中取得的个人荣誉可以作为原学校学生取得的个人荣誉,在本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和篮球项目等相关比赛中可代表原学校参加比赛。
     
 楼主| 发表于 2014-5-17 22: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5.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入学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无民办教育机构。
      外地民办教育机构来本地招生,须将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其办学资质、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均须由教育局审查同意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和予以实施,不得举行文化知识测试选拔学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教育机构不得在我市组织招生。
     
发表于 2014-5-17 23: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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