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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3 10: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丹阳日报》社
贵报于2015、2、11二版刊登了“金色田野蔬菜公司”关于债权债务清算的通知,我们丹阳市众多受诈骗之害者认为,你们的做法欠妥,在某些方面起到了如下客观作用:
1、误导了受害者的思维,错误地认为,似乎见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2、干扰了经侦机关办案的决心,似乎甚至认为可以收队了;
3、动摇了市、镇政府部门为受害百姓挽回经济损失的力度,或者认为可以从此少了诸多麻烦了。
我们质疑:如此不伦不类、不三不四的通知为什么会见报?通知的落款竟然是金色田野蔬菜公司,他们要求登报有无相关证明?该联系人范文元是金色田野的什么角色?一个负债累累、实施诈骗、受害人众多、社会影响极坏、法人外出躲债数月的企业,继续搞骗术、转移大众视听,你们只要收益、不顾民众感受,这样的东西还在报上发布?
我们要求,贵报立即声明,此与诈骗案无关。它所说的“债权、债务”是个什么样的范畴。要说债务,众多受害者被骗的500万是它最大的债务,追回500万是当今丹阳节前的最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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