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632|回复: 23

强烈要求拆掉违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29 09: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练湖12队有人违建,属于红线范围,没有建房手续。3月29就日已打市政府热线,执法队虽然来过几次,让拆掉,拆到未砌之前位置,他家只是在西边拆了一个小口子,一直没有整改到位,还说执法队来了,总是要拆一点给点面子的。当事人到处哭诉,以求同情。4月28日又开始砌了,可是因为儿子赌输了钱把房子抵出去,就可以违建吗?这到底是有什么黑幕,有人助长歪风斜气,支持违建?到底有没有人管?



点评

这也不仅仅是执法队所认为的私人恩怨,我们没有无中生有,执法队只是做他们该做的事,为什么这么难呢?  发表于 2015-4-29 18:19
     
发表于 2015-4-29 10: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违建建筑掩映在绿树中

点评

今天下午执法队到现场了,敲了一点,执法队执法是不是不到位?执法队本来就应该按章办事,不能因为同情或者别的什么因素就应付吧。相反,应该感谢群众监督举报不是吗?  发表于 2015-4-29 18:13
     
发表于 2015-4-29 19: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执法队是国家机构,怎么可能为了私人恩怨就指哪打哪呢?得道才能多助。
 楼主| 发表于 2015-4-29 19: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三宝 发表于 2015-4-29 19:07
执法队是国家机构,怎么可能为了私人恩怨就指哪打哪呢?得道才能多助。

我只知道违法必究!执法队是人民和政府给的权力,为什么有人违法,执法队就不能公正执法,你这样说就是支持违法!支持违建!
     
发表于 2015-4-29 19: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一米阳光棉花糖 发表于 2015-4-29 19:16
我只知道违法必究!执法队&# ...

你理解错误了,我的意思是你是有理的,执法队才会去现场走走。绝对不是私人恩怨。我顶你。
 楼主| 发表于 2015-4-29 1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之前执法队说让拆到未砌之前的位置,已经一个月了,现在房顶横梁还在,为什么执法队执法就那么难?房子抵出去两间还有一间楼房,谁家出这么大事会有心情每天都在打麻将!
     
发表于 2015-4-29 19: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丽水
看到练湖12队有人既然在红线范围内违规违建,你知道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你是把你的权利凌驾在90万丹阳人民之上,这位违建户,请问你经过土地规划部门的批准了吗,你取得政府部门的准建证了吗,如果没有,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的行为后果会引起公愤,后果是很严重的,轻则令其自行拆除,处以罚款,接受行政处罚,比如15天的拘留,重则可以起诉告你侵权,我作为一个丹阳市民,有这个权利维护我们城市的形象,强烈反对你的违规违建。再来说说我们某局的这些执法人员,请拿出你们的权利,维护城市的形象和你们尊严
     
发表于 2015-4-29 20: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一米阳光棉花糖 发表于 2015-4-29 19:56
之前执法队说让拆到未砌之&#21 ...

如果真的不作为,可以找他们的上级部门,找纪委啊
     
发表于 2015-4-29 20: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三宝 发表于 2015-4-29 20:21
如果真的不作为,可以找他们的上级部门,找纪委啊

他们家没有建房许可而在建,没人管,你家也可以建啊,大家都可以建啊。
     
发表于 2015-4-29 21: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丽水
这位违建户,请你仔细看看: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请为政府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不要官僚的比政府还政府。
 楼主| 发表于 2015-4-29 21: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是啊,群众都在看着呢,都说如果这个没人管,大家都砌一点,地理位置好,出租还有收益,何乐而不为?
     
发表于 2015-5-4 1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您好:
就您所反映的情况,社区负责人之前已经多次找该户居民做了大量说服工作,劝其自行拆除违建,市城管局执法大队也数次前往执法。目前此事仍在协调处理中。
 楼主| 发表于 2015-5-10 17: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今天又动手了,某局的这些执法人员,你们睁开眼睛看看,到底有没有人管?到底要不要管?法律的尊严何在?


发表于 2015-5-10 19: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开发区管委会 发表于 2015-5-4 17:30
您好:
就您所反映的情况,社区负责人之前已经多次找该户居民做了大量说服工作,劝其自行拆除违建,市城管 ...

建一点,执法队千呼万唤始现身,来一次,拆一点点;再建,再来走个过场,再拆一点点,最终结果就是,越建越高。为什么我们的政府执法这么无力?还是应该说无能?
     
发表于 2015-5-10 20: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开发区管委会 发表于 2015-5-4 17:30
您好:
就您所反映的情况,社区负责人之前已经多次找该户居民做了大量说服工作,劝其自行拆除违建,市城管 ...

请问,为什么要协调?难道不是应该坚决拆除吗?再问,到底是怎么协调的?
     
发表于 2015-5-10 20: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三宝 发表于 2015-5-10 20:03
请问,为什么要协调?难道不是应该坚决拆除吗?再问,到底是怎么协调的?

是不是非要群起而效之才会有人管?
     
发表于 2015-5-10 21: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开发区管委会城建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怎么还没解决这事?处理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是你们的义务而不是责任,你们在推诿我可以说是你们有与违建户串通嫌疑。在当今法治科技和谐的社会以及习大大廉政时代,你们就不怕你们的顶头领导难堪啊!暂且不说你们年轻廉洁的郦局看到这些群众对你们工作的不满,难道就不怕他查你们的工作作风?你们学的是法,执的是法。处理你们身边违法占用国家城市规划用地的违反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是丹阳市政府赋予你们的权利,难道你们吃着财政拨款的饭就不办正事。到底是什么原因
     
发表于 2015-5-10 21: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楼上的朋友,你问的好---------为什么要协调?难道正义还要向邪恶商量吗?难怪我们的李总理昨天要跟国家处级发火。
     
发表于 2015-5-10 21: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楼上的朋友,你问的好---------为什么要协调?难道正义还要向邪恶商量吗?一个国家的法制和地方的法规还要向违法行为低头。李克强总理昨天在全国处张会议上说一个部长大人去找一个小小的处长办事还要等处长玩完网络游戏才能接受接待。整治逆流的行政施政是近来国务院工作的重点之一。执法队的执法人员,你们是不是要等违建户建完了,才去执法,这个跟部长找处长的情形有点类似
     
发表于 2015-5-10 22: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开发区管委会城建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不要看这违建户的事是小事,要看性质,这个会引起民愤的,这个你们是懂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丹阳新闻网(https://www.dy001.cn) ( 苏ICP备05003163号 )

GMT+8, 2024-5-4 07:29 , Processed in 0.07628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