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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部分回复)春节丹阳三大怪象(请客管处、建设局、公安局等单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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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1: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一大怪象:打的要付双倍价。
    今年正月初一就下雪,出租车行业怪象也随之连连。乱要价的,大年初一去珥陵,有司机竟然要价100元。初一打的,15元一个人,10元都不行。其实这种怪象在过年之前的一场大雪中就已经上演,过年不过使他们的手段更加熟练,宰人更加老练一点而已。
     思考:是谁将他们宠成这样?其实很简单,是我们的有关部门,是我们自己。有关部门之一:客官处,说白了,就是你们的处罚力度太小,发现举报罚个款了事,这对那些司机有约束力吗?以后如果客官处想干点好事的话,建议引入退出机制,发现这样的投诉三次直接摘牌。有关部门之二:我也不知道,总之就是你们了。丹阳变大了,出租车的数量却数年未变,为什么不增加。现在出租车司机这么牛,不就是数量太少吗?现在496辆,增加他一倍,看他们还涨,如果再涨的话,再增加数量,直到司机主动放低身段,降价揽客为止,这样才能调控呀。因为司机们会闹事而害怕,不敢用正常的手段去对付他们,简直就是放任,是对丹阳人民大的犯罪。正是你们的姑息,使得他们越来越牛。
      还有就是打车的市民。明明知道挨宰,连辩都不辨一下,真当自己是小羊羔呀。两毛钱打个电话,即使是装装样子,出租车司机也会服软的。
      
      怪象之二:司机故意遮挡车牌号
      过年了,许多司机都会将号牌故意档起来,为什么?怕警察吗?不是,他们怕的是电子警察。过年警察也在过年,但电子警察不用过年,乱停,乱开是要被拍下来的。为了减少违法成本,为了方便自己争抢客流,先把后面的牌照挡起来。毫无疑问,出租车司机这次又站了出来,又勇敢地站在了前头。
      思考:在这万家团圆的时刻,让有关部门干活似乎不合情理。这次的有关部门比较明确,是公安局的交警们。他们看似每天都在值勤,但执法力度和手段却与年前有着天壤之别。为什么?看到这种情况他们难道不知道吗,为什么不立即查处。要知道,按规定抓一辆这种车可以罚款200大洋呢!是谁允许他们将这些经费白白流失?看来他们要好好学习一下税务部门的口号:“应收尽收”。

      怪象之三:夜半三更放鞭炮
      年俗在这些人眼里成立最好的理由。正月初一一大早要放开门炮,正月初五迎财神要放迎接炮。于是乎,一场比谁放得更早,放得得更响的游戏在上演。为了自己的好彩头,哪管别人,“通、通通,啪、啪啪”,各种货色系数登场。好一个热闹团结的虎年。
      思考:为什么都现代社会了,还有人迷信,还有越来越多的人迷信?放炮能招财吗?那老话“甍声大发财”怎么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赞成烟花禁放。夜半三更放鞭炮,简直就是新时代的“周扒皮”。
发表于 2010-2-20 13: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习惯了···
     
发表于 2010-2-20 17: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1# 新华


    问题看得准,分析得也有道理,但有关部门在作为,让人无语。
发表于 2010-2-20 19: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你知道一张出租车营运证多少钱吗?加车几乎不可能{:1_247:}
发表于 2010-2-20 21: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见怪不怪,麻木了!{:1_243:}
发表于 2010-2-21 09: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252:}
发表于 2010-2-21 09: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买汽车,砸锅卖铁,省得受鬼气
     
发表于 2010-2-21 17: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没有人管吗?
发表于 2010-2-22 09: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客管处管出租车就像家长管小孩,犯错了轻轻一个屁股有屁用!所以别骂别批了,慢慢的,当习惯成为自然,社会也就和谐了!
发表于 2010-2-23 09: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9# 太阿剑
要知道我们生来也不是做奴隶的,总有揭竿而起的时候
     
发表于 2010-2-25 15: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曲阿论坛-网民直通车”信件反馈单

1、出租车乱涨价以及数量设置问题为非公安管辖范围。

2、春节期间,极少数出租车驾驶员故意用出入平安、光盘、抹布等遮挡号牌,目的为逃避乘客投诉、电子警察处罚,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局交巡警大队市区中队已会同市客管处部署对出租车的专项整治,处罚了一批违法驾驶员,故意遮挡牌照的行为得到遏制,违法停车、掉头等行为已有所减少。

3、关于夜间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我局已要求巡防大队和城区派出所在夜间巡逻中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劝阻,减少噪音扰民。

                                                           丹阳市公安局
                                                        2010 年2月25日
发表于 2010-3-5 16: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一直都是我局客管处的工作重点。我局客管处一直都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正确使用计价器收费,不得乱涨价、乱收费,主要通过每月一次为期三天的岗前培训和每月25日的安全法教大会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加强教育,同时加强稽查力度,从2009年11月开始,我局客管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共查处28起未使用计价器营运的违章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出租车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由于出租车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极少数素质较差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规范经营意识淡薄,在经营期间(特别是节假日)不使用计价器、乱涨价、拒载,严重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所以我局客管处将继续加大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稽查力度,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如遇有不使用计价器、乱涨价等违章营运行为,可到我局客管处或打电话(86580333)投诉,将车牌号、乘车情况(最好能提供乘车发票)反映给我局客管处投诉处理室,一经查实将按照行业法规严肃处理。
2、目前出租车仍实行总量控制,使出租车总量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客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丹阳市建设局
                                二0一0年三月
发表于 2011-1-17 23: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此贴,今年春节很有借鉴意义。
     
发表于 2011-1-18 09: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1_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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