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征集 “丹阳眼镜文化旅游节”宣传语活动的通知
2016年6月15日—17日,我市将举办 “中国质造·首届丹阳眼镜文化旅游节”。为更好地彰显丹阳眼镜的品牌特色,提升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塑造丹阳眼镜的品牌形象,推进新常态、新发展,特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丹阳眼镜文化旅游节”宣传语。 一、宣传语有关要求 1、宣传语要能突出丹阳眼镜的特色和产业优势。 2、宣传语要能充分展示丹阳眼镜内在的文化内涵和丹阳人在争创集体品牌“丹阳眼镜”中体现出的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从而彰显丹阳独特的城市魅力。 3、宣传语要健康向上、言简意赅、表达准确、生动形象、朗朗上口、创意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传播力,充分展现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人文气息。 4、宣传语一律用汉字表述,字数不超过15个,并对创意作简要的文字说明。 5、宣传语必须是作者原创,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即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逾期不候。 三、投稿方式 2、信件邮寄。邮寄至:中共丹阳市委宣传部,邮编:212300,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号。 3、传真。传真至:中共丹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传真号:0511-86573208。 四、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法 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集中评选,并开通公众投票,最终确认各项奖项归属。 2、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名。同时,设置公众参与奖若干,并给与奖励。 五、其他说明 1.作品一律本人原创,如发现抄袭他人已公开发表作品的,不予评审。 2.来稿不予退还,作品所有权及除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等均由举办方行使。入围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 3.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依网络发送、传真发送和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且单个投稿者投稿作品总计不得超过5条。 4.应征作品必须字迹清楚,便于识别。如以个人名义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称、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姓名和通信地址。 5.本次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丹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电话:0511-86575223,联系人:孙洁。 6、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中共丹阳市委宣传部所有,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主办方拥有宣传语的最终决定权。 附:现已使用的宣传语 中共丹阳市委宣传部 2016年4月19日
附: 现已使用的宣传语 1.戴丹阳眼镜,看美丽中国。 2.戴丹阳眼镜,看美丽江苏。 3.戴丹阳眼镜,读天下文章。 4.眼镜名城,中国丹阳。 5.丹阳眼镜城,配镜首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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