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向阳 诗乡逐梦” 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丹阳,丹凤朝阳,人杰地灵,人文底蕴深厚,留下许多不朽诗词名篇。继往开来谱新篇,2015年,丹阳又喜获“中华诗词之乡”和“江苏省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为更好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明、宣传丹阳,促进丹阳文化繁荣发展,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使文化“软实力”不断转化为经济“硬支撑”,特举办“丹心向阳 诗乡逐梦”诗词大赛。 具体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丹阳市委宣传部 丹阳市文广新局 丹阳市文联 承办:丹阳市图书馆 丹阳市诗词楹联学会 二、组织机构 设立组委会、评委会 三、征稿内容与要求 1.凡热爱丹阳的诗词爱好者均可参与,年龄、职业、性别不限; 2.内容须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围绕、体现、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凝炼“丹阳精神”,挖掘丹阳“十二五”发展的生动缩影。以改革开放以来创作的诗词为主,其他年代为辅; 3.作品以格律诗词为主,现代诗歌为辅。格律诗要符合格律的基本规则,新旧韵不限但不得混用,如用新韵请注明,用典须注明出处。 4.应征作品必须原创,字数不限。作品已发表出版或未发表出版均可报送,已发表出版请注明发表时间、刊物。诗、词、曲每人共不超过5首,优秀作品可适当放宽。 (“文明丹阳 圆梦中华”诗词大赛获奖作品原则上不再参与评奖) 5.务请标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个人百字简介。 6.欢迎电子投稿,电子稿件请发邮箱:dyscylxh@126.com。书面投稿请用A4纸打印或正楷字体誊写,请寄:丹阳市东方路丹阳日报社赵永东收。邮编:212300,信封上请注明“诗词大赛征稿”字样。请用一种方式一次性投稿。 四、征集时间 2016年5月12日至7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邮箱发稿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 2000元 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三名 各奖1000元 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八名 各奖500元 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 各奖100元 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结果于2016年8月公布。诗词作品将在丹阳新闻网选登展示,获奖作品将在丹阳日报、丹阳新闻网等媒体选登。并在“丹心向阳 诗乡逐梦”中秋诗歌朗诵会上朗诵。 举办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公布、宣传、出版及雕刻悬挂权,不再支付酬金。凡投稿者,即视为已认同并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各项规定。
“丹心向阳 诗乡逐梦”诗词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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