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界牌贩毒案被告人王某是丹阳人,今年29岁,中专文化,无业。因为交友不慎,她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良朋友”,开始因为染上毒品,并一步步走入了犯罪的深渊。本次涉案的毒品就是她其中的一位“朋友”让其吸食,结果她私下里将它拿出去售卖了。
据调查,2015年5月间,被告人王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仍在界牌镇、丹北镇等地三次向刘某、张某进行了贩卖共计1.5克,得款人民币600元。
第一次:2015年5月10日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王某至丹阳市界牌镇1989超市门口,向刘某、张某贩卖了0.5克冰毒,获利200元。
第二次:2015年中旬,王某在其住处门口再次向吸毒人员刘某、张某贩卖0.5克甲基苯丙胺,获利200元。
第三次:2015年5月底的一天,吸毒人员刘某、张某因毒瘾发作,再次联系王某,在界牌镇1989超市门口交易,王某向吸毒人员贩卖了0.5克冰毒,得款200元。
公安机关根据刘某、张某吸毒一案所掌握的线索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期间,因怀孕,王某归案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2016年1月20日生育一子。
站在被告席上,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想起自己的家人和刚出生嗷嗷待哺的孩子。王某低着头,声泪俱下地表示已经改过自新不再和以前的那些“朋友”来往,希望法院能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
最终,王某对指控的罪名并无异议,也愿意认罪服法。
法院经过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