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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给“拼车打的”定规矩 新华报业网-扬子* 2010-03-05
合乘路程两人都按七折收费,市民、的哥都叫好
遇恶劣天气,早晚、交通高峰、出租车交接班时,想打车的人很多,出租车相对较少。尤其是交通高峰、出租车交接班时,想打一辆出租车可能会花上一两个小时,有时还不能成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街上相当数量的出租车里只有一位乘客。
在“低碳生活”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拼车出行”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常州运管部门日前对出租车“拼车合乘”作出细化规定,若第一乘客同意拼车,第二乘客也愿意乘坐,驾驶员不得拒载;对于合乘部分的车资,驾驶员应按计价器的7折向双方收费。如果拒载或未按规定收费,驾驶员将受到处罚。
规定要求: “拼车”须第一乘客同意
若遭遇雨雪天气或到上下班时间,出租车“拼车合乘”现象明显增多,有不少司机甚至不征求第一乘客意见,中途多带客人,双倍收费,这类矛盾较为集中。
常州市运管处对“拼车”作出规定,若第一乘客同意拼车,第二乘客也愿意乘坐,驾驶员不得以路途不顺等为由拒绝搭载第二乘客,否则经查实后按拒载予以处理,取消驾驶员当月考评奖励资格。在出租车拼车中,驾驶员应该按照合乘部分的70%向双方收费;如果第一乘客同意拼车,但驾驶员未按7折收费,按照超运价收费考核,取消驾驶员当月考评奖励资格。
市民: “拼车”出行省钱省时
昨日,通过对街头正欲打车的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大多数市民都曾遭遇过“被拼车”,对于应怎么收费茫然不知。在知道合乘期间的路费打7折后,市民普遍表示该规定很好,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还能省钱,何乐而不为。
市民张先生说,常州这几天一直在下雨,前天他想打车出去办点事,硬是等了半个小时才等来一辆的士。在等车时,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出租车,很多车里只有一位乘客,可就是没有路过的司机问他“要不要拼车”,他恨不得冲上去主动问句:“能不能让我拼下车,多给点钱都可以。”
“合乘部分收费七折的规定,乘客费用还减少了,那我当然更赞成了。”市民陈女士认为,在全世界呼吁“低碳生活”的今天,拼车完全可以看做是一种“低碳出行”。此外,从节能的角度说,拼车也省下不少能源。
在采访时,不少市民有个疑虑,就是拼车路程较远时,一个人中途下车后索要发票,而后下车的乘客也需要发票,那该如何解决?
“的哥”小王说,其实这个发票问题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大多数打车者是不需要发票的,司机手中常常会有之前没给出去的发票,加之常州城市范围有限,远些的一般也就在30元左右,因此把之前打出的发票循环利用就可以了。实在不行,计价器也有一次打两张完全一样的票据的功能,来解决同时需要发票乘客的难处。
出租车司机:“相信拼车会渐渐多起来”
“拼车”打折在需要打车的人看来是个不错的新规,那么常州出租车司机对此又怎么看呢?专门采访了一些出租车司机。“的哥”老李告诉说,在常州开出租,拼车现象太普遍了。
打车高峰期,乘客几乎很难打到车,不少人都希望拼车。这时,只要第一位乘客同意“拼车”,对司机而言,基本顺路就会带着跑了,如果精打细算的拼车乘客稍微讨价还价少个一两块钱,他们也无所谓。“现在新规公之于众,有了拼车的价格尺度,乘客受益了,我们也受益了,引发的纠纷也少了,相信拼车会渐渐多起来。”
运管处: 上下班高峰鼓励“拼车”
常州市运管处的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常州市区面积相对较小,很多市民平时上下班、接送孩子会选择出租车,在上下班高峰时或者遇到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运管部门是鼓励出租车“拼车”的。
合乘部分的车资,驾驶员应按计价器的7折向双方收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如果两名乘客在同一个地点拼车,第一人下车时计价器显示10元,第二人下车时计价器显示20元,那么,第一人应付车费7元,第二人应付17元(包括合乘部分的7元以及独乘部分10元)。若双方议价打车,仍应打表前往,否则将按不使用计价器进行处罚,并取消当月考评奖励资格;驾驶员不提供当车次发票的,经查实后,一律退还乘客车资。
法律专家: “拼车”风险须防范
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拼车现象在国外早已司空见惯,法国巴黎政府为实现节能减排,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倡拼车。国内的拼车现象也有逐步“合法化”的趋势。
常州对“打的拼车”作出规定可以说是迈出了很大一步,更人性化操作了,更加规范合理了,在拼车的乘客、被拼车的乘客以及出租车司机三方中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也有了一个合理的依据,减少了由打车难引发的矛盾。
不过,法律界相关人士在此提醒市民,出租车“拼车”还得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责任归属,不良乘客致人身伤害又该怎么处理,防范这些风险,法律、法规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有些事是可以按双方约定来解决的,而有些约定是不能对抗法律的强制规定的。因此,出租车“拼车”尽管有益,也要慎重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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