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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太功利” 汽车车主单买交强险遭拒绝
丹阳新闻网报道 日前,市民徐先生来电反映,最近这几天,他几乎问遍了我市各家保险公司,但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为他的车辆单做交强险 。记者就这一情况进行调查 。
记者首先以机动车主投保人的身份并以徐先生同样的投保方式,即以仅投保交强险而不投保其他任何商业险种的意图电话咨询了我市一家财产保险公司 。该保险公司车险代理人在了解情况后声称,如果单买交强险,车主本人只能去原来做保险的公司为车辆买保险,至于原因,该代理人声称,这是江苏省行业协会的“规定 ”。当记者告诉他本人的车辆是新车上保险时,该代理人却又表示,他们公司也不为新车做交强险 。
随后,记者又以同样的方式联系了另一家保险公司 ,该公司代理人表示,像这种情况的业务,建议车主本人去原投保的保险公司续保,但如果车主实在想要在他们公司投保的话也未尝不可,只不过手续比较麻烦,必须有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对车辆的车况 、车龄等详细情况一一了解,还要到镇江的公司备案并附录车辆照片后 ,根据实际状况来考虑是否予以办理交强险 。
在接下来与其他几家保险公司的联系中 ,记者得到的答复与以上两家保险公司的情况是大体相似,不是直接遭到拒绝就是碰“软钉子 ”,保险公司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几乎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真正愿意单独做交强险 。采访中,有多位车主表示曾经遇到过类似情况 。去年,车主陈建军的车险到期去保险公司续保,当得知他只单买交强险时,原本极其热情的工作人员态度立变,以该公司电脑系统正在升级为由婉拒了陈先生 。对于这种交强险必须与其他商业险种捆绑“销售 ”的行业潜规则,保险业内一位车险代理人透露,单做交强险,保险公司一分钱的佣金都不给代理人,但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一起卖,保险公司不但会给代理人交强险佣金,而且商业险的佣金也会另计 。因此,遇到只愿意单买交强险的客户,代理人往往不明确拒绝就找各种理由推脱 。此外,单做交强险,对保险公司来说不但没有什么利润,甚至是一种有风险的亏损的经营行为,因此积极性也不高 。 就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李明律师,李律师表示,保险公司的这一做法,至少有变相强迫销售的嫌疑,违反了合同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投保》中的第十条和第十三条分别明确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此外,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 、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朱晓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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