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59|回复: 2

关于举办“丹阳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7 17: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关于举办“丹阳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丹阳市摄影艺术展览每两年举行一届,是我市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全市性综合摄影艺术展览。即日起征稿,11月30日截稿,诚邀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主办单位:丹阳市委宣传部  丹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丹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丹阳市瑞欣酒业

  一、征稿规则
  1.本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展览分二大类:分别是纪录(编号为1)、艺术(编号为2)、 。参展人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总数限30幅(组)之内。
  3.艺术类选送作品,题材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拍摄时间不限,以单幅为主,谢绝组照。
  4.纪录类选送作品以本地题材为主,黑白、彩色不限,拍摄时间不限。纪录类可选送组照,每件限4—8幅。
  5.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江苏省、镇江市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投稿方式:本届展览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作品。
  1)邮箱投稿:敬请投入专门邮箱:jsdyshexie@163.com。作品格式为jpg格式,作品须提供原稿作品,且作品不低于5M;作品须注明有关内容,依次为:作品名—类别编号—作者名—手机号。
  2)邮寄光盘、U盘: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投送作品及资料,内容包括:参评作品(JPG格式)、注明有关内容,依次为:作品名—类别编号—作者名—手机号,等。寄送至:
丹阳开发区丹桂路35号三楼 丹阳市摄影家协会  吴勇  收  联系电话:13905295951。信封上注明 “丹阳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参赛作品”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0.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奖项设置
  1.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120幅(组)左右。艺术、纪实类各60幅,丹阳拍摄作品为50%.
  2、由文联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每位参赛者两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3幅。
  本次入选作品不设名次,统一由政府收藏,丹阳市档案局发放收藏证书及奖金100元幅(组)。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素材须来源于生活和真实,照片可做适度的后期处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2.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四、特别说明
  1.送选作品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姓名进行评选、颁发证书。
  2.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丹阳新闻网、丹阳网、丹阳翼网摄影论坛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三网站及“丹阳日报”、“丹阳手机台 ”等媒体上公布。
  6.特别提示:
  如有必要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7.承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发表于 2017-9-9 23: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积极参与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12 14: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积极参与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丹阳新闻网(https://www.dy001.cn) ( 苏ICP备05003163号 )

GMT+8, 2024-5-4 03:08 , Processed in 0.07396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