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天下之大业也。”苏州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拥有悠久灿烂的农耕文明。苏州同样是一座富于改革创新精神的城市,改革开放40年来,苏州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重大契机,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的姿态抢抓发展机遇,农业农村发展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苏州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将改革创新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走出一条具有苏州特点、体现标杆水平、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突出改革创新,持续为苏州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我市农业部门全面深化改革,清除阻碍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种障碍,持续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落实农业行政审批下放,梳理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仅限市级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省级委托市级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属地原则分级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各市、区行政审批事项25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条件认定”等5大项行政许可,确保审批、监管无缝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市农委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均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进驻事项率、充分授权率均达100%。2017年窗口共受理申请1861件,办结1861件,提前办结率100%。 ——立足“服务优”,提高为农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农民、服务涉农企业、服务基层单位的“三服务”理念,稳步推进部门机构改革,2017年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改革,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改革,提供农田托管、科学选种施肥、科学种植等专业化服务,扩大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覆盖面。改革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出台《关于改革调整支农资金投入的意见》,改革现代农业园区、“菜篮子”工程、农村绿化财政专项投入方式,逐步实现“四个转向”,提高支农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聚焦转型升级,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三高一美”示范基地样板,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示范引领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高标准田园小综合体示范基地50个、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40-50个、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基地15个。 加快农业园区创新发展,提高农业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市建成国家级农业园区6个、省级农业产业园9个、市级农业园区41个,农业园区面积超过120万亩。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全市创建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单位11个,认定市级“智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型示范基地(企业)21个,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占比达25.6%。 ——强化绿色发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严格落实“两区”划定,不断优化“四个百万亩”布局,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意见》《苏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全市新划定禁养区内320家养殖场、太湖一级保护区内170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规模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户治理率分别达95.87%和71.75%。率先整市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明确县级市5年左右轮作休耕一遍,市辖区4年左右轮作休耕一遍,其中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常年轮作休耕,2017-2018年度全市轮作休耕面积达19万亩。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快综合整治太湖围网养殖、标准化改造池塘,到2020年全市投资24亿元,标准化改造16.11万亩养殖池塘。 ——牢记惠农富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创新惠农强农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惠农强农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补偿、水稻市级良种补贴、市辖区规模菜田补贴等政策,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6: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我市先后出台《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苏州市水稻良种补贴项目考核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等,2010-2017年,全市累计核拨生态补偿资金76.75亿元。2005年以来,全市累计补贴水稻良种6181.56万公斤,拨付市级补贴资金8222.57万元,良种补贴种植比例达98.2%。 突出高质量发展,苏州农业提质增效步伐不断加快 今年以来,苏州农业部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农业提质增效步伐不断加快,具体表现为: 调整优化主导产业。我市印发《苏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两区”划定,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2018年,全市小麦种植面积76.43万亩,油菜种植面积4.98万亩,水稻种植面积约104万亩,其中优良食味稻米品种种植比例超过50%;常年菜地面积32万亩;水产养殖面积82.15万亩;茶园面积3.93万亩,枇杷面积3.05万亩;今年10月生猪存栏15.9万头、出栏30.2万头,同比减59%和45%。 加快推进“三高一美”。2018年,我市印发《“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苏州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标准》《关于下达2018年度苏州市“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建设任务的通知》,全市推进建设“三高一美”示范基地45个,新认定市级农业园区5个,创建水稻综合功能示范区4个;全市新增农业园区面积5.38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7.37万亩、蔬菜基地面积1400亩、推进标准化养殖池塘面积7.94万亩。 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培育“百个”产业化联合体、“千名”创业创新典型和“万名”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全市组建34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3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产业联盟;举办苏州市首届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创项目获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一、二、三等奖,全市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典型800多名;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4200名,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804名。昆山市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点,昆山市城区农副农产品实业有限公司建成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 打造优势特色品牌。大力发展优质稻米、阳澄湖和太湖大闸蟹、苏太猪、湖羊、水八仙、碧螺春茶、枇杷杨梅等苏州特色品牌。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制定《苏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基地提升工程的通知》,示范引导百万亩优质水稻生产企业高标准建设“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基地,全方位推进“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2018年,全市新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61个,累计“三品”企业400家左右,拥有农产品商标约20000件。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城区成功创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昆山市巴城镇成功创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苏州健飞肠衣有限公司成为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2018年全市新增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7家和16家,推进18家农业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319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390亿元,同比增6%,并成立省内首家农业科技企业协会;全市新认定10个市级“智慧农业”示范基地(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33亿元。成功举办苏州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全市共建成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家,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2186万人次、营业收入38.5亿元。 新时代新使命,苏州“三农”要实现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性发展 新时代,新征程。乡村振兴赋予了苏州农业农村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要求苏州“三农”工作实现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性发展。 苏州将持续推进“三高一美”,全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农业“两区”划定,进一步优化“四个百万亩”,力争“四个百万亩”保有量稳定在410万亩左右,其中水稻保有量稳定在110万亩左右。以“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高标准农田比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水平。到2022年,力争全市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美丽生态牧场实现全覆盖,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 苏州将积极探索发展共享农庄,促进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深度融合。共享农庄是以“特色农业+乡村民宿”为主要特征,依托一定规模的农业特色产业,融入乡村民宿、农业景观、文化体验等多种功能,引导市场、资本、人才、技术向农业农村集聚,能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及宅基地,吸引市民到乡村消费,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共享农庄是城乡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苏州将大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强化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企业协会平台载体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入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持续提升农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汇集种养、加工、物流、销售等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聚力打造苏州大米等一批“苏字号”特色标志性品牌,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全面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苏州将加快创新完善配套政策,为工商资本下乡扫除制度性障碍。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政策预期,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实行农文旅融合项目点状用地改革,为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提供用地支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学堂示范、带动作用,在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率先研究、率先实践、率先突破。 □苏报记者 陆晓华/文 苏报记者濮建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