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江苏民营企业总数277.99万户,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第二;民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14.9万亿元,位列全国第三。按去年底8029万人口计算,平均29人中就有1个民营企业老板。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江苏产生巨大反响。近段时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密集发声支持民企发展,促进民企发展的政策“大礼包”陆续出台。 今年4月25日,省委、省政府率先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从27个方面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特别是为民营企业家保驾护航。 “北京西路瞭望”(微信号:xhrbbjxllw)梳理发现,近期,省政府和各部门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亲清和谐的营商环境、构建简明有效的政策环境、构建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再次提出更加细化、量化举措切实为民营企业“减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关键词:降本减负 11月4日,江苏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这是江苏省政府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4个降本减负的政策文件。28条举措主要围绕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创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8个方面,预计将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 关键词:党建引领 12月4日,全省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印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组织系统做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和重点联系的30家民营企业党组织名单。《通知》要求,建立定期研究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各级组织部门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本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打造营商环境等将作为主要领导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各地关注一批当地重点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创新发展和人才工作中的个性化问题。 关键词:优化市场准入,拓展发展空间 11月2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外发布,五条措施力促民营经济发展。其中第一条即是更快步伐优化市场准入,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准入服务,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在全省全面推广“食品经营证照联办”,支持民营企业开办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医疗机构传统工艺中药制剂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序扩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点,优化企业退出市场机制。 此外,《意见》提出,更大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更实举措维护合法权益,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负担;更高标准强化指导服务,提升民营企业综合竞争力;更多手段落实扶持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关键词:减税降费 江苏省税务局从创造更好发展条件的角度,为民营企业落实政策增动力、优化服务强活力、解决难题挖潜力,“三管齐下”带动江苏民营企业实现加速发展。 让在苏民营企业充分享受亏损弥补、采购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减税政策,帮助其降低科技创新投入的风险;通过无形资产入股、科技人员股权激励税收延期等政策优惠……江苏税务部门充分落实国务院一系列减税优惠政策,用实质性减负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同时,江苏税务部门着力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地,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民营中小型企业创造良好税收环境。前三季度全省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共办理减免税154.5亿元,增长22%。 关键词:跨越融资的“高山” “融资的高山”是多重矛盾和问题叠加的综合反映。 11月30日,江苏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银企对接会在宁举行。这次对接会是落实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提出的“要通过政府搭台,加强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缓解全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的具体举措。对接会上,省工商联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合作设立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协议,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30个银企合作项目签约,授信总额将达300亿元。 面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迫切融资需求,江苏中行推出《“千户千亿”工程——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支持实体经济行动方案(2018年版)》。根据方案要求,到今年末,全行实体经济相关行业表内信贷余额和已批信用总量的增幅均不低于3%;新增实体经济相关行业公司信贷客户1000户,新增信贷投放1000亿元。 江苏银行及时制定出台支持民营企业的20条举措,全力纾困民营企业,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举措中指出,将依托品牌产品,为核心厂商的上下游民营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降低民企融资成本;运用“冠军贷”“结算贷”,助推优质民企发展;通过境内外、本外币、离在岸等一体化的跨境金融服务,助力民企“走出去”。 关键词:司法服务和保障 12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该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八大工作措施,确保民营企业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与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高院明确,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产权犯罪认定标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有罪推定的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 12月6日,省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依法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保障民企正常经济活动是该《意见》的重点。《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要区分民营企业正常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界限,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2月7日,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出18条举措支持江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要求,在起草制定涉及民营企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坚决杜绝在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索构建“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体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加大与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建立完善我省“走出去”企业海外权益法律保护机制。 关键词:便民利民 省公安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20条意见。 意见明确,为民营企业发展进一步提供主动服务、周到服务、便捷服务。对民营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急需办理出国境证件的,提供当天受理、快速领证服务;对民营企业急需的外籍人才,在办理口岸签证、长期签证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民营企业及员工在海外受到侵害的,加强与所在国家地区警方的国际执法合作,更好保护“走出去”企业的海外利益。针对民营企业年轻人出国境需求多、外省户籍人员多、急需出国境需求多等特点,进一步拓宽网上办理事项,实现更多的业务在网上掌上办理,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让民营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交汇点记者 陈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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