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近日,江苏省首个“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在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将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苏政50条”服务专窗等进行整合,主要提供综合收件、转办、发证、咨询服务,实现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确保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140项“跨省通办”事项按期实施。 根据国务院要求,“学历公证”等58项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74项,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等8项,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 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要求,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获得感,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2月22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实施方案》,明确12项重点任务,包括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江苏省政务办接着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全省县级(含国家级开发区)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区),确保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140项“跨省通办”事项按期实施,同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专窗(区),提高跨地区、跨层级办事效率,更有效地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目前,江苏政务服务网已开通“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省政务办还将升级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通办事项业务办理项标准化、业务表单精细化、申请材料规范化,并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延伸。
在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实行“收受分离”服务模式,主要提供办事咨询、协调联系、材料代收、流转分发、证照代发等便民服务。 对于归属地办结的通办事项,通办地专窗(区)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标准收件,开展形式审查,进行人证核验及证件材料原件核对等业务操作,所收材料拍照并传输给归属地窗口,需归档的原件材料可邮寄至归属地窗口,办理结果由通办地专窗(区)向申请人反馈,或由归属地邮寄给申请人。
对于通办地办结的通办事项,通办地专窗(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人证核验及证件材料原件核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受理,再分发流转至有关部门窗口办理。办理结果由通办地专窗(区)直接向申请人反馈。 2021年,栖霞区还计划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开通“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功能,并探索在村(社区)设置“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代收代办服务点,进一步延伸“一网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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