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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房价收入比7:1 低于省平均
“常州向来是住房建设上出经验的城市。”昨天上午,带队来常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省住建厅副厅长顾小平再三感叹。
根据江苏省的总体检查要求,常州在最近一个月时间里组织了12个职能部门和7个辖市区政府,对全市310家开发企业和35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检查。查下来的情况是,故意囤地炒地行为,没有;无资质开发建设行为,没有;哄抬房价行为,没有;价外收费或搭车收费,没有;合同欺诈行为,没有;违反开发融资相关规定,没有。
当然,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少数个别情况,比如开发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开竣工时间没有遵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有些售楼处公示信息不全,个别项目不服广告法禁令,用上了“绝版”、“极品”、“顶级”等话句来忽悠消费者。
说到常州房地产业和谐平稳的局面,向省检查组汇报的相关人员讲起了常州的四个特点。
一是供应充足。到5月末,常州商品房可售余量有453万平方米,前期常州每个月平均卖掉58万平方米,这些余量能保证向市场供应7个月以上,比房地产业内定的6个月库存安全线还有多。
二是价格合理。目前常州商品住宅均价是5500元/平方米(丹阳均价4200元/平方米左右),如果买一套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宅,总价在50万元左右。2009年常州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23760元(丹阳城镇仅为20799元),三口之家全年可支配收入是71000多元,根据业内的一项评估指标——房价收入比,即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为7:1,这个指标是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
三是保障有力。到去年底,常州收入、住房都困难的家庭,已经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应保尽保,只要符合相关标准,就能申请到住房保障。
四是管理规范。常州有一个定期召开的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在这个“关门会”上会交流房市新动向,并及时做好工作调整和政策建议。
汇报会结束后,省检查组就对常州的各类报表开始翻账检查,并且还会到开发项目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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