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6-22 11: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http://www.tianshannet.com 天山网 2010年06月18日 11:16:45 本月中旬,有媒体报道称,江苏江都市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一年前被法院判处徇私舞弊罪后,至今仍在当着局长和副局长。原来这两位局长在2006年,曾帮助一销售假肠胃药“洛赛克”的公司“摆平”事情。江都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旗帜鲜明地表示,实际上,从今年3月初行业隶属关系变化起,“调整”吕国乐和金道春,就已经走上议事日程。只不过因为江都市药监局原实行上级药监部门垂直管理,依据上级机构改革的精神,着手实施将药监和卫生部门合并,而到了5月份情况又发生变化,药监局虽然回归地方,但不和卫生部门合并,单独成立一个局。5月下旬,在该市进行的大规模机关改革中,江都市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的“被接替”问题,已经纳入通盘考虑。(6月17日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面对新世纪,迎接新挑战,如何选准用好干部,让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进入干部队伍,这是摆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
现在有个别领导干部,荐人、选人、用人的出发点不是以事业为重、大局为先、德才为准,而是以“关系”为重、“恩怨”为先、“亲疏”为准。贺国强曾指出,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中央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重选拔任用、轻监督管理的现象;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办法还不多,措施还不到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行贿受贿、失职渎职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还不够深入,查处力度不够大,“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干部监督的具体工作制度既存在不够健全和配套的问题,也存在落实不力的问题,等等。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是“老好人衙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出现用人上的失察失误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大小后,要坚决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做到有问题必查、有责任必纠,不论责任主体级别、职务高低,是谁的责任,追究谁的责任,不偏袒,不迁就,在制度执行上毫不打折扣。而江都市组织部门竟然让两名“有罪局长”在任上呆了一年,不是媒体曝光,还不知要继续呆多久。
不过,江都市组织部门倒也挺能整的。他们在事情曝光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竟“旗帜鲜明”地表示:实际上,从今年3月初行业隶属关系变化起,“调整”吕国乐和金道春,就已经走上议事日程。就算这是真话,3月初到6月中旬,前后也不过3月有余,而两名“有罪局长”又在任上呆了一年,那九个多月咋解释?按理说,一旦法院认定某干部有罪,那就要立即启动问责程序,绝不让失德之人再赖在官位上。江都市组织部门如此对“有罪局长”宽宏大量,真的令人费解!
如果什么都要等媒体曝光了,才紧急行动起来,说穿了仍是一种行政不作为,同样要承担失察之责。现在两名“有罪局长”是被紧急罢免了,作为与之有关的组织部门是否也该有庸官被罢免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