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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张“假发票”公诸天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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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3: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新闻背景: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3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披露了对56个中央部门的审计情况,揭露了一系列违规资金问题。审计署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

    5170张!1.42亿元!中央部门!
    “假发票”是真正深入我们的生活了,以往我对它的认识只是沿街的小广告、人行道地面上的小标签、还有类似南京火车站手抓地图叫卖发票的大妈……而今居然已经登堂入室进了“中央部门”的账本之中了。
    百度了有关“假发票”的条款,发现无论《刑法》,还是《发票管理办法》、《税收征管法》等,发票犯罪似乎多是针对企业以及个人逃避纳税这些方面,而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财政资金,却鲜有直接而严厉的罚则规定。“中央部门”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无论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或是接受虚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都应该是一种侵占公款的腐败行为,前者是挪用公款、集体腐败,后者则是贪污,而且性质更严重!这等侵吞国家资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应严厉惩处!试想,连某些“中央部门”都在用假发票,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又会是如何呢?这些“中央部门”在行使其行政职能时,还有什么公信力?假发票是不是会愈发变本加厉、泛滥成灾?
    这个审计报告应该能够让我们深思。整治“假发票”,仅仅对付“沿街小广告”、“人行道的小标签”、“火车站兜售的大妈”是治标不治本的,而严查用“假发票”报账、做账的人,或许更能对症!
    审计署将这5170张“假发票”公诸天下后,接下来是如何惩治?1.42亿元中,又能收回多少?在这5170张“假发票”上签字的领导,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们期待“审计报告”后是否有一个详细的“问责清单”来告诉国人。
发表于 2010-6-25 15: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期待更猛烈的审计风暴,期待严厉的处罚措施!!
发表于 2010-6-25 17: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风版主专门发这篇文章,有何用意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6-25 17: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风版主专门发这篇文章,有何用意吗?
6687 发表于 2010-6-25 17:07


不懂您指的是什么意思?专门发是指……?
发表于 2010-6-25 17: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4# 自由的风

您一般发的都是见报稿子,这篇不知从何而来,是想发起话题讨论,还是别无他意就单纯的发个帖子。。。。?
故有此问。
 楼主| 发表于 2010-6-25 17: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5# 6687


    呵呵,您真细心,写的不对的地方请您指教!
    没有引起话题的意思,随便发发帖子。一直很惭愧,作为这个版的版猪,什么自己的想法都没谈过,今天大着胆子写一段,就有您来问什么意思,吓到我了{:1_179:}
发表于 2010-6-25 17: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哦。原来是风版的大作!不用谦虚的,写得很好,还专业!学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6-25 17: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哦。原来是风版的大作!不用谦虚的,写得很好,还专业!学习了!
6687 发表于 2010-6-25 17:44



    {:1_165:}难为情的!
    谢谢您的鼓励!
发表于 2010-6-25 17: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8# 自由的风

不敢!偶是新手,刚刚才上路几个小时的,请斑竹多关照哈{:1_169:}
 楼主| 发表于 2010-6-25 18: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9# 6687


    那我们一起进步,呵呵!{:1_194:}
发表于 2010-6-26 09: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说的很透彻,最后一段白岩松式思考方式!精文!
发表于 2010-6-26 10: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看到最后肯定是淡化处理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6-26 21: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说的很透彻,最后一段白岩松式思考方式!精文!
味道江湖 发表于 2010-6-26 09:06



    谢谢夸奖!跟您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向您学习!
发表于 2010-6-27 22: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6-27 23: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支持风版,崇拜风版!
静子 发表于 2010-6-27 22:44



    谢谢静版鼓励!向静版学习!
发表于 2010-6-28 10: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谢谢夸奖!跟您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向您学习!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10-6-26 21:11



    羞煞我也!{:1_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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