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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关押他人、殴打,仅仅教育一番就能释放了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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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8: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江西女大学生叶云大学毕业经同学介绍来丹阳求职,想不到却陷入传销窝点中,失去了人身自由。7月31日,她在新家园物业服务中心保安的救助下脱离险境,并与父母团聚。既然陷害她的男同学同时被带到派出所,人们很关注这位搞传销的男子和传销团伙的情况,想不到,派出所仅仅将该男子教育一番就放了。传销害人大家都知道,这位男子对女同学非法关押几天,还进行殴打,岂能一放了事,他害了张三,下次还可以害李四,不彻底端掉窝点,岂能太平?大家都知道丹阳的传销势力很猖狂,经常关押人,甚至逼得人跳楼,不加以严打,会有更多的人受害!公安部门,不是要为人民服务吗?这时候不严打一下更待何时?放虎归山后患无穷啊,工商部门,何时跟公安配合来个联合出击呢?
     
发表于 2010-8-4 23: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还是某些人执法不严?{:4_417:}
发表于 2010-8-5 08: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天这么热,我们的公安部门哪里不需要休息休息啊,这些小案子又没出人命,又没巨额经济纠纷,他们才懒得下功夫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17: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热不热倒是次要的,关键是关押了对他们有多大好处,小鱼小虾而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很多部门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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