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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午夜黑名单”沪蓉高速丹阳段逼停“锐志” 视频网上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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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1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南京“午夜黑名单”高速逼停“锐志” 视频网上流传  2010年08月17日 扬子晚报

      ■时间:7月31日上午
      ■地点:沪宁高速公路丹阳段
白色“锐志”(画圈处)被围堵。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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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午夜黑名单”车友会召集33辆车,赴常州淹城自驾游。当车队行至丹阳段时,因部分驾驶人对一辆“白色锐志”行为不满,4辆车包围“白色锐志”低速行驶直至逼停,持续约1分钟。
      半个月前,发生在沪宁高速的南京“午夜黑名单”车友会部分车辆“围堵锐志车”事件,有了新的进展。昨日下午,记者从镇江警方获悉,目前,警方对该事件的调查已经结束。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4名参与围堵的当事人中,有两人起主要作用,依法受到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的处罚;另外两人则受到罚款。警方同时表示,对举报的该车友会车辆涉嫌逼停安徽牌照大客车一事,正在调查中。
      怎么事发的?27秒逼停视频网上流传
      7月31日上午9点多,南京“午夜黑名单”车友会召集33辆车,上午8点多出发,赴常州淹城自驾游。路上,一辆白色“锐志”车曾在这个车队中穿行,部分车友认为这辆“锐志”干扰了车队的正常行驶,决定采取“措施”。当浩浩荡荡的车队开到丹阳时,部分车友选择了如当年“马六逼停悍马”一样的战术,几辆车前后左右将“锐志”紧紧包围,然后减速,直到“锐志”完全停下来才告一段落。
      这个过程中,车队的车友用手机拍下视频,后来,这段视频流传到网上。在这段视频中可以看到,有参与逼停“锐志”的车友高喊“围起来”、“漂亮”等字眼,声音中透露着些许兴奋。还有网友爆料,说这个车队还逼停了一辆变道的安徽牌照的大客车,对司机施以老拳。
正是这段只有27秒长的视频,明白无误地记录了“逼停锐志”的部分过程,也揭开了“逼停锐志车”事件的盖子。江苏警方随即展开了调查。
      怎么逼停的?4辆车前后左右夹住“锐志”
      沪宁高速“逼停锐志车”事件发生后,省公安交管部门和镇江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力量,迅速展开进行调查。由于事件发生在沪宁高速镇江段,因此由镇江交巡警支队主办。
      很快,镇江警方查明,7月31日上午,南京“午夜黑名单”车友会,共召集了33辆车参加常州自驾游。当车队行至沪宁高速丹阳段时,一辆苏州牌照的“白色锐志”有超车行为,曾在该车队中穿行,部分车友对此感到不满,其中,有4辆车将“白色锐志”围在中间低速行驶,车速由40码降至10码,直至逼停,整个围堵过程持续约1分钟。由于这4辆车的车牌没有进行遮挡,警方很快确定了目标。
      谁是挑头的?“锐志”前后两车起主要作用
      确认是哪4辆车围堵逼停“锐志”后,镇江警方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区分这4名驾车人各自的责任。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事件中,有两个人起主要作用:一个是事件的倡议者、组织者或者说牵头人;一个是处于逼停“锐志”的关键位置,实际控制“锐志”速度的那个人。
      记者了解到,4辆车前后左右逼停“锐志车”的过程中,实际发布围堵、逼停指令的,是处于“锐志”后面的这辆车,而处于逼停“锐志”关键位置、控制速度的,自然是“锐志”前面的那辆车。也就是说,这两辆车的驾驶人起了主要作用;其余两辆车主要负责将“锐志”夹住,防止从侧面“溜掉”,起次要作用。
     “正因为这4辆车的违法情节各有轻重不同,所以,在处罚幅度上也有区别。”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镇江警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围堵锐志车起主要作用的前后两辆车的驾驶人,均给予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的处罚,对另外参与逼停的两人给予罚款处罚。
      何不扣12分?他们违反的是治安管理法
      镇江警方认定,在这起事件中,参与围堵的4名车友采取低速行驶、直至逼停的方式,非法拦截“锐志”,已经违反治安管理法,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作出了行政拘留、罚款等不同处罚。该车队中还有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这部分当事人,将由南京公安交管依法处理。
      不少网友和车友曾提出,在高速公路上超低速行驶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应当一次性扣12分。对此,警方表示,道路交通法处罚对象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而这4人超低速行驶,表面看似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但实际上,这只是他们实现非法拦截、逼停“锐志”的一种方式。在高速公路上非法拦截、逼停行驶中的车辆,是一种扰乱高速公路安全运行、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治安违法行为,因此定性上,不能选择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实施财产性处罚,而治安违法行为则对人身实施处罚,相比之下,后者处罚力度更重些。” 
      ■目前问题 “车友会”竟成“灰色会”
     “车友会”,一个本应以车会友的团体,现在竟然在很多地方变了味。越来越多的消息显示,各地层出不穷的“车友会”竟然成为当地交通管理的“灰色地带”。有的车友会成员向记者透露:参加车友会最少能得到三大好处:改装能过关、靓号能交易、扣分能冲销。
     “改装能过关”:目前很多车友会是以各类4S店、改装店、汽车销售店为基地依托成立的,这些店铺成为主要的活动场所和召集方。要从中谋取利益,关键就是吸引客户进行汽车改装。记者接触的七八个车友会负责人明确表示:“改装没有问题,报车友会或者通过车友会出面就能顺利搞定年检。”
     “靓号能交易”:这是车友会吸引消费者入会的主要手段。相当一部分店铺表示,光是买车很难拿到好的车牌号,如果在买车的同时加入车友会,就可以通过车友会中“有能耐的人”,支付一部分费用,拿到靓号。
     “扣分能冲销”:一些地方的车友会明确表示,参加车友会能够通过会员“互助友爱”的方式,在年底前“帮助”扣分太多、面临学习交规的会员“冲销”一部分扣分,使其顺利过关。
      知情人士表示,近年来,以互联网为平台,大量类似的民间组织活跃在公共生活里。这些民间团体很少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又缺乏足够的自我管理能力,江湖气息、帮派气息最容易成为这类民间团体的主要氛围。
      对此,有律师表示,由于没有具体法规和管理规定,对车友会这类自发、松散型的民间组织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相关部门只能进行事后制裁,缺乏事前管理。因此,应尽快完善立法,按照法规登记注册,然后才允许其组织相关活动。另外,此类组织还需制订自身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行事。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管理措施,规范车友会运作;另一方面,车友会参与者也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因为一时冲动铸成大错。
     
发表于 2010-8-18 16: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有些开车的主,素质不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16: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警方处罚车友会高速围堵事件参与者   发布日期:2010-08-17
  半个月前,发生在沪蓉高速公路江苏段(原沪宁高速)的某车友会车队部分车辆围堵“锐志车”事件,警方调查已经结束,4名参与围堵的当事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分别受到警方处罚。
  经查明,7月31日上午,南京某车友会召集33辆车赴常州淹城自驾游,当车队行至沪蓉高速公路宁沪方向丹阳段时,因部分驾驶人对一辆苏州籍“白色锐志”车超车行为不满,其中有4辆车将“白色锐志”车围在中间低速行驶,直至逼停,整个围堵过程持续约1分钟。警方调查确认,该事件中车友会车队中部分驾驶人有采取低速行驶直至停车的方式非法拦截“锐志车”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车队中还有部分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镇江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针对4名参与围堵“锐志车”驾驶人的不同违法情节,对其中2人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对另2人给予罚款处罚。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当事人,由车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有举报此次活动中该车友会车辆还逼停安徽牌照大客车一事,警方正在调查中。
发表于 2010-8-20 20: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振歌 于 2010-8-20 21:21 编辑

碰到我 绝对把油门当刹车踩,跟这些脑残 没有道理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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