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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09: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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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8月24日03:18
8月17日,本报报道了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揽月湾地区成了露天游泳场一事,引起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负责现场管理的常州市西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已经“设立了警告牌,对游人下水游泳的问题,不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警示牌如同摆设
“我们以前已经安装了安全警示牌,并不是报道之后才安装的。”常州市西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报的报道为该公司和西太湖管委会乃至武进区政府相关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他表示,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早就设置好了,有人下水游泳是因为自身素质低,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在该负责人的带领下,记者再次来到了西太湖揽月湾的亲水平台,由于并非周末,因此仅有二三十个泳客在游野泳。泳客下水的主要地点位于揽月湾广场西侧的一处平台,在这里的草坪里,确实有3块提示“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告示牌,不过其中1块已经歪向了一边,上面的字全部朝着地面。由于这些警示牌都竖立在草坪里,高度也在1.5米以下,如果岸上围观的人较多,后来的泳客很难看到这样的警示牌。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仍有一些泳客在游野泳,不过并未看到有人在对其进行劝阻。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由于泳客下水的地点位于广场西侧,而入口则在广场北侧,因此,游野泳者每次下水前行走的路线为由入口处向西南方向前进。而在这条路上,记者并没有看到明显的禁止游泳的标志。由此路线前进时,唯一一块能看到的就是前文提到的那块字面朝下的警示牌。
管理方拒绝改进工作方法
这位负责人还坚称,在现场的保安对泳客并没有视而不见,也曾发出过友情提醒。“每天都有三四千人来游泳,我们总不能把湖面给封起来。”他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该公司都对进入西太湖水域游泳的问题十分重视,这种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换言之,目前已经“做到了最好”, 也不可能继续改进了。
记者也提出了增派安保人员,通过扩音器提醒泳客们不要下水游泳等建议,但是遭到了该公司负责人的一口回绝。“进行这样的改进,不就等于承认我们之前的做法有问题吗?再说,就算那样做,也还是没有用的。”“我们已经树立了警示牌,如果有人在这里出了事情,我们肯定没有责任。就算我们没有树立警示牌,来这里游野泳淹死了,也和我们没有关系。”该负责人表示,当地曾有媒体对西太湖有警示牌但仍有人游野泳问题作了报道,“电视上的节目我们刻了盘,报纸我们也留了一份 ,以后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可以拿出来给对方看。”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警示牌的作用似乎成了发生纠纷时该公司的“免死金牌”。
实习生 李超 本报记者 郭靖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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