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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天下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9月1日起实施,最吸引人的是条例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也作了保护,家长查看孩子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都属于违法行为。
早在重庆市出台类似条例之前,湖北、山东等也立法“禁止家长偷看未成年人网上聊天记录”。这些地方条例的出台,出发点是好的,都是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环境,以利孩子们在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里健康成长。但是,与立法初衷相悖的是,这些规定并没有赢得公众的认可,相反,网络舆论一片嘲讽。为什么本意上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规定无法赢得民意的支持?现实生活中,未成年的孩子可能会受到网络负面信息的影响,可能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这些负面影响未必会在孩子的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而且,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有着这样那样的逆反心理,他们不愿意当面和家长交流其所面临的困惑和问题,而可能选择写进日记或者与其他同龄人秘聊。有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很可能会影响孩子们的心理成长。在这样的情形下,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有时可能被迫需用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偷看孩子个人信息,实属迫不得已,无非是想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好对症下药。偷看孩子个人信息会伤及孩子敏感的自尊,但与孩子的成长相比,这也是家长们的“次优选择”。
我们当然不主张家长们动辄查看孩子隐私,但是,如何教育孩子,如何对待孩子隐私,这属于教育孩子的“道德问题”,把道德问题法律化,不仅仅浪费了立法资源,而且还有可能因为实施效果的不佳影响了法律的公信力。既然如此,在教育孩子保护未成年人方面,还是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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