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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黄海

丹阳惊现教师恐怖暴力事件,华南实验学校老师殴打学生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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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4 12: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关于华校一教师教育不当造成体罚行为的处理意见

关于老师教育不当造成体罚行为的处理意见




      9月30日下午,因当事老师教育学生不当、造成体罚行为发生后,该老师当时就与家长沟通、道歉,取得家长谅解。学校得知此事,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和处理工作,明确严肃批评该老师的错误行为,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会同家长一起将孩子带到人民医院做CT和B超检查,医院诊断结果:大腿上部内侧青紫,无其他问题。
      事后,学校校长室开会研究,明确提出事情处理意见:
      1、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沟通,关注孩子,关心孩子健康。
      2、学校领导以及当事老师登门慰问,向家长、孩子道歉。以取得家长谅解,并征求家长就此事的处理意见。
      3、严肃校纪校规,形成如下处理决定:
    (1)当事老师先停课检查、反思。
    (2)由当事老师向家长及学生赔礼道歉,和家长协商,给予恰当的经济补偿。
    (3)当事老师写出检查书,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4)根据事实情况,视情节轻重,提出给予该老师党纪处分的建议,并报上级组织审批。
    (5)根据学校有关管理章程,扣除该老师绩效考核津贴。
    (6)学校也因此事造成不良影响,向孩子、家长、社会表示歉意,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育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
2010-10-2

发表于 2010-10-4 15: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所学校老是出现“打人问题”,有点不可思议!
发表于 2010-10-4 16: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学校护短了吧
发表于 2010-10-4 16: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嘻嘻,这就是管网的就此事的态度{:1_236:}
     
发表于 2010-10-4 17: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富人的孩子也受罪?还不如上普通学校呢
     
发表于 2010-10-4 22: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不知道家长对此意见满意否?
发表于 2010-10-5 20: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体罚学生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建议学生家长走司法程序来解决!
     
发表于 2010-10-5 21: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465:}大家理性面对问题。
发表于 2010-10-6 22: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在翼网看到个回复。复制过来了,如下:
建议受害者直接把材料寄到省教育厅去。
教师道德建设投诉:025-83335528
教师工资待遇投诉:025-83335135
教师道德建设投诉:025-83335528
小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71
中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10
纪检监察举报和学校收费投诉:025-83335134
学校外部搭车摊派收费投诉:025-83335613
教育综合类投诉:025-83335885)
就算他跪在教育部部长面前都没用。。。
以上由 低头的温柔 于 2010-10-5 08:33 编辑
发表于 2010-10-7 23: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建议丹阳日报不要报道。翼网已经被学生家长“绑架”了,所以希望新闻网保持清醒的认识(目前来说新闻网做到了)。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冷静+理智才能正确对待这件事。
发表于 2010-10-7 23: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27# 言论自由

为什么要走司法程序,这不是把当事教师往死里整吗?
发表于 2010-10-7 23: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17# gogogo

有意思,直接一脚踢到校领导身上和全社会上了。
发表于 2010-10-7 23: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件事情,当事人还是冷静下来面对比较好。
     
发表于 2010-10-8 09: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不管孩子有什么错,这样的体罚都不对。
华校的处罚是不是轻了点?能不能取得孩子家长和社会的谅解?今后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吗?
发表于 2010-10-8 14: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强烈建议家长,不要他的什么道歉!哦!人被你打了,而且是个孩子,你一声道歉,一点经济赔偿就完事?你这种人还当什么老师?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是受教育的,是去感受你的为人师表的!你却暴力相向?完了以后赔点钱,谁要你那点钱!我的态度:直接去学校,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完了以后,你别忘记向他道歉!
     
发表于 2010-10-8 15: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35# 细雨飞扬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吧!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0-10-8 15: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16# 黄海
跟家长的手机打了多通电话,都无人接听!{:1_487:}
发表于 2010-10-8 15: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1_313:} 让老师承担应有的错误是应该的,但不应该将老师推向悬崖。宽恕是种美德,最重要的是孩子没事,不要让孩子承受比疼痛更加沉重的精神负担------
     
发表于 2010-10-8 15: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38# 阿弥陀佛

  强烈同意!严重支持!
发表于 2010-10-8 16: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本帖最后由 米粒 于 2010-10-8 16:21 编辑

处罚轻了,也不看看,打在孩子的什么地方,可谓招招“致命”。哪个做父母的,见孩子被打成这样,心理上、身体上,会不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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