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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被讨债 ”让谁尴尬 (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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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6: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据《丹阳日报》10月1日报道,非法占用市工商局房屋并拖欠租金14000元的债务人胡某,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搬迁及还款义务,被司法拘留。胡某妻子冷某纠集两名亲友到工商局大门口,手举“申冤书”大声叫喊,声称该局欠其款不还,丈夫“受冤”被拘留。引起众多路人市民驻足围观,场面十分混乱。
      这本是一起法律关系并不复杂的房屋迁让纠纷案。工商局、建筑公司间买卖协议与胡某、建筑公司间买卖协议也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冤有头,债有主”,一码归一码,胡某对建筑公司的债权收不回,不能归咎和迁怒到工商局头上。工商局在与胡某租赁关系到期后,因为房屋整体改造,欲收回其房产,要求胡某搬迁,完全正当合法。胡某拒     不搬迁并提出由工商局偿还其8万元,没有法律依据。胡某额外向工商局开出高达10万元的“利息”账单,更是漫天要价的无理要求。
      工商局出于同情和歇事宁人,愿意替代建筑公司偿还胡某8万元,并免除其租金14000元,只求收回属于自己的房产,真是委曲求全。解决纠纷的态度可谓诚恳,姿态不可谓不高,说“仁至义尽”亦不过分。胡某原本为人忠厚、明白事理,也并非“不懂法”,但“耳朵根”软,经不住一些高人从旁撺掇,以为只要老百姓敢闹,“要钱没有,要烂命有一条”,有关部门就对之无可奈何。于是不但要求工商局替人受过,偿付8万元,并免除其租金,继续承租,更要求支付“天价利息”10万元,可谓变本加厉,得陇望蜀。正     因为没有适可而止,见好就收,反而“踩鼻子上脸”,成为“钉子户”,最终使胡某从令人同情的“受害者”、“弱者”,变身为漫天要价、抗拒执法的“阶下囚”,教训深刻,足以为戒。
      但胡某亲友不以为非,反围堵于债权人与无辜者工商局大门口,占据道德正义高地大呼冤枉,引起不明真相路人围观,影响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及形象,损害其合法权益,且再次高调拒绝该局歇事宁人的解决方案,这就做得过火了。可叹的是,他们纠结于自身受损的利益,不去向真正的欠款人追偿,只想着捏“软柿子”,让无辜者代人受过,还不惜侵犯其合法权益,却至今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其实,欠债不还、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构成犯罪。司法拘留本身就是对胡某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措施。债务人宁可被司法拘留也不愿履行债务,债务人亲属不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耻反以闹访为荣事和能事;债权人无辜反被债务人“讨债”,债权人为求安稳无奈向债务人低头妥协。这不得不令我们深思。
      如今,价值观念出奇多样,利益诉求复杂多元,社会矛盾尖锐多发。一些政府部门、执法机关在和谐、维稳的社会大趋势下,在日常工作与执法过程中遇到矛盾比较尖锐的问题时,经常不敢坚持按正常程序办理,或不敢于严格执法,甚至不敢于维护自身与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一味委曲求全,忍辱退让,异化为“弱势群体”,任人“欺凌”。
      “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闹访心态与经验应运而生,出现上述债权人工商机关无奈“被讨债”的现象便不足为奇。这其实反映了和谐社会环境下,一些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的尴尬无奈,更是信访不信法的时代尴尬。时下,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方向并没有错,注重公民权益、维护公民上访申诉权利也没错,但如果矫枉过正,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为求表面的和谐与稳定而不惜牺牲法律的尊严与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其实解决不了根本矛盾,带不来真正的和谐与稳定,完全是舍本求末之举,关系到法治社会建设成败与否及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深刻警醒与反思。                        (山人)
发表于 2010-10-13 17: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写的真好,楼主,你简直是入木三分啊,说出了很多让人拍案叫绝的话来。{:1_479:}
发表于 2010-10-13 17: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474:}{:1_456:}
     
发表于 2010-10-13 19: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信访而不信法,这是很多上访者的通病,不仅源自于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对权力的迷信.
行政执法部门,如果依照刚性的法律来处理问题,也许可以做到公正严明,却会因此而有损于自身的形象.
毕竟,机关单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还不是那么难以撼动.
当前的考评机制和执法环境就是如此
为维稳,为形象,而委曲求全,实属无奈之举.
发表于 2010-10-13 20: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4# 刘奇


    你说的挺好的。
     
发表于 2010-10-13 21: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丹阳.日.报有多少可信度,如果如此所言,确是无理取闹,但在翼网看到的是另外一种说法{:1_182:}
发表于 2010-10-13 21: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192:}
发表于 2010-10-14 00: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信访而不信法,这是很多上访者的通病,不仅源自于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对权力的迷信.
行政执法部门,如果依照刚性 ...
刘奇 发表于 2010-10-13 19:12


确实这样,这就是现实,中国特色。
发表于 2010-10-14 00: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丹阳.日.报有多少可信度,如果如此所言,确是无理取闹,但在翼网看到的是另外一种说法
jinger 发表于 2010-10-13 21:07


作为严肃的纸媒,相比网络的随意,要谨慎负责得多。丹阳日报曲阿论坛,是报社新开的时评栏目,敢说真话、针砭时弊、激浊扬清,是时评栏目及作者应有的担当。一直关注这个版块,看好她!{:1_192:}
     
发表于 2010-10-14 09: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翼网是感性的,借助它宣泄着民众难以排遣的情绪;
曲阿论坛是理性的,通过它表达的是写手对于时弊、事件的冷静思考与透彻评析;
我们可以理解,剧场效应让翼网的网民被激愤的贴子鼓动、感染;
我们也可以相信,必有部分内容源自于事实,透露出真情;
然而,情、理、法之间,必须权衡,必须统筹考虑,
难以想象,当我们面对一个充斥着复杂情绪,而缺乏理性思考的社会
将是怎样的混乱不堪
也许,在曲阿论坛里未必能找到你满意的答案
但正是这样,才能告诉大家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冷静
发表于 2010-10-15 16: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刘奇兄说得好。乱套的社会,需要理性的解读。
债权人“被讨债”,债务人把不是当理说,真是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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