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大运河工业遗产廊道的基本范围与层次
大运河工业遗产廊道可以分为区域-城市-历史工业聚集区-相关企业及单位-建构筑物等五个层次,其保护范围也针对五个层次具体划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与再利用对策(表2、图16)。图16中所示沿运工业历史地段的保护涉及到两个层次,可能是具有价值的历史工业聚集区,如苏州盘门外历史工业聚集区,也可能是一个或多个较完整的历史工业相关企业及单位,如无锡西水墩茂新面粉厂等历史工业企业。
表2 运河工业遗产廊道各层次范围以及保护与再利用重点[1]
尺度
| 范围
| 保护与再利用重点
| 区域
| 江南运河沿线
| 以地区工业发展历史脉络入手,对各城镇节点的构成、产业分布进行分析与评价,确定各节点工业遗产主题,对各种类型的工业遗存进行保护性再利用。
在此基础上开展遗产旅游,将广阔的区域与关键结点的解说系统结合,从而阐释廊道与区域的联系。核心内容是各城镇的协调性工作。
| 城镇
| 7个重点城市及8个城镇节点
| 结合城市工业的发展历程,对城市工业遗存(主要是历史工业地段及企业)的分布与保护现状开展全面性普查工作。保护和再利用应以城市格局与风貌的完整性为主,尤其是河道水系与周边工业遗存的综合风貌特色。
| 历史工业聚集区
| Ⅰ级和Ⅱ级共32个历史工业聚集区
| 以几个关键地区为中心,同时保护和再利用应以弘扬地段工业历史风貌特色和保护整体格局为主。强调现有遗产及社区要素,重点是建筑群落、标志性的地标,场所记忆。
| 相关企业及单位
| 184个有遗存的工业相关企业及单位
| 结合城市或地段的功能定位,以弘扬场地原有特色、发掘场所记忆为主要原则,对厂区工业遗存构成要素、布局特点进行分析与评价,以实施相应的保护与再利用策略。
| 建构筑物
| 339个遗产建构筑物
| 对所有列入遗产清单的建构筑物进行评价与分级,其保护与再利用主要从形态和功能两方面综合考虑遗产相应的保养、修复、管理与再利用措施。对于不同级别的建构筑物遗产,其侧重点不同,再利用方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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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工业遗产廊道纵向上是由江南运河及主要支线所串联起来的城镇带。其中重点城市7个,根据其所具有的工业遗产价值差异,可以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核心城市(无锡)——重点城市(苏州、常州)——次重点城市(镇江、杭州)——一般城市(湖州、嘉兴)(图17)。此外还包括8个核心城镇节点(分别是塘栖、南浔、崇德、震泽、盛泽、浒墅关、丹阳、戚墅堰)。
大运河工业遗产廊道的横向范围应包括根据“三种相关”所确定的运河工遗产资源,具体操作时,沿运各段可以根据两岸土地利用、遗产资源、保护目标、休闲游憩目标等因素的不同而灵活设置。参考国外的类似案例,遗产廊道边界通常由道路、水体、山脊、交通设施等比较明确的地理要素进行限定,宽度在2-15公里不等(Teresa Andresen等,2004;Ohio & Erie Canal Association,2000;Wabash River Heritage Corridor Commission,2004)。
5 大运河工业遗产廊道规划设计方法
5.1 分类分别的保护和利用设计
5.1.1 分类保护与利用
根据工业遗产建构筑物及其所在地段遗产价值、功能定位的差异,可以有选择性的采取保护、再利用和再生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根据对工业遗产建构筑物的价值分级结果,对于一级价值建构筑物应该以原址原物保护为主,不进行整体结构的变更,只进行一定程度的维修保养;二级建构筑物应该根据新功能的要求进行空间的重构与再利用,进行必要结构加固修缮,通过局部拆减、局部增建甚至局部重建,以适应新功能,提升环境质量;三级建构筑物不作强制性要求。同时,在重点地段可以再生处理方法,挖掘场地工业历史文脉,以新的表现手法设计新的景观以满足新的功能要求。
5.1.2 功能更新模式
对于大运河工业遗产的再利用是保护遗产的主要手段,从功能更新的角度看,有不同的更新模式可供选择。目前沿运各城市都有局部尝试。
(1)开发工业文化旅游,作为重要的旅游景点,作特色文化展示等如苏州苏纶丝厂厂区,经过重新规划,拟作为工业旅游社区。结合原有厂房设计的步行商业街,很好地利用了原有工业车间的气氛。
(2)结合建构筑物设立主体博物馆、展示馆、展示厅、纪念馆等;如目前无锡的茂新面粉厂,主体厂房仓库已经改为中国民族工业博物馆与无锡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效果良好。
(3)改建设计工作室,聚集众多中小型创业企业;如杭州LOFT49创意工作社区,利用原有厂房仓库等进行内部改建,空间重组,创造了良好的艺术氛围。
(4)改造为特色休闲商业设施(生活中心、餐饮、茶楼、休闲酒吧、舞台剧场等);如无锡北仓门生活艺术中心,原为无锡蚕丝仓库,后改为休闲设施及创意设计中心。
(5)设计成为新的办公空间、图书馆、教学楼等;如丹阳纱厂的原行政楼,可以考虑改为图书馆或办公楼等。
(6)改建成社区级别的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或者其它配套设施。
(7)改建为游乐设施或某些特定运动场所。如苏州太和面粉厂的麦仓,可以改造为攀岩及眺望塔等。
5.2 建立连续的步行系统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
5.2.1 主要原则
(1)规划包括轨道、运河水上交通、自行车道、游步道、景观道等多种游览方式,让游客在不同情况下利用,以体验运河廊道及其文化。
(2)廊道的每一段应该能够反映不同的主题内容,游线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应该强调本段独特的历史及特色。游客应该能够选择一段、一个闭合环、或整个运河遗产廊道进行体验。
(3)强调廊道各段和关键性遗产地块的交通进入点。在尽可能利用现有交通线路的基础上,根据各段情况补充潜在的交通线路。
5.2.2 具体布局
(1)水上游览线路:利用现在或将来水量充足的河段,主要是运河主线及其主要支流通航可以到达的地方,设计游览线路。这将是体验运河工业遗产廊道的最佳方式(图18)。
(2)运河线路中心节点:从运河线路中找出能够反映运河相关特性的重要集散中心地,建立运河线路中心节点。这些地区应该紧靠运河,对游客来说比较方便参观,在这里有关于整个运河遗产廊道以及该段运河的详细解说系统。
(3)运河非机动车道:在建立绿色廊道的基础上建立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应该穿越一些景色优美、或有工业历史意义、或有游憩价值的人文、自然景观。不同地段应该分别具有自己的特点。
(4)运河风景步道:对沿运河的风景小道进行统一综合规划,对运河遗产廊道来说是重要的游览观景线路。
(5)风景轨道:考虑将正在使用的或已经废弃的沿运工厂使用的铁路交通利用起来,甚至在必要的地方重新建立为游客体验廊道而设的轨道交通。
(6)社区门户:尽量将运河廊道内的各种交通方式与邻近社区的交通系统(特别是非机动车道)以及绿地系统(特别是公共开放空间系统)相联,从而增加运河廊道的可达性。
(7)横向联系设施:利用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和联合型运输服务,使运河的不同部分能够向更多人开放。
无锡双河尖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