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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09: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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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010-11-06 12:32:54 http://www.iyaxin.com 来源: 扬子晚报
一个由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落户的企业,投产不到5年,却遭到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多次强拆,要回收项目用地。日前,泗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宿迁桃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强制拆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据宿迁桃源公司董事长戚新民介绍,他和公司的股东都是南京人,2004年在宿迁市招商引资政策的吸引下,由宿城区水务局牵线搭桥,几人筹集资金到宿迁投资,选定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之后在宿城经济开发区以生产调味品为经营主业,购买了土地,注册了公司。同年3月13日,戚新民作为南京桃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代表,与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现为宿城经济开发区)签订了工业项目进园合同书。合同书显示,该项目占地30亩,由南京桃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全额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200万元,形成年产值1000万元规模能力。2006年,由招商引资单位宿城区水务局申报,经开发区和宿迁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验收通过,核定项目投资密度符合要求,可以投产。此后,桃源公司向当地农民收购了大量的萝卜、大头菜、辣椒、黄豆等农副产品,企业一直在正常生产销售,并在筹措资金、规划二期三期厂区建设。
据戚新民介绍,2009年下半年,杭州四季青看中宿城开发区某地块,而他们公司就在该地块范围内。紧接着公司遇到的麻烦就接踵而至。当年10月23日,宿城经济开发区、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宿城分局共同发送通知到公司,要求收回土地;11月25日,宿城经济开发区送达“回收项目用地决定书”,并送来“环保治理通知书”勒令企业停产;12月1日,宿城经济开发区通知说要在两日后封企业大门;12月11日,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勒令停产;2010年2月6日,宿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又以拓宽马路为由,向企业发送拆除围墙和传达室的通知。
今年3月16日,开发区向桃源公司下达强拆通知书。3月19日20多人进入公司强拆公司围栏并拖走,3月24日下午,公司主厂房的部分房顶被强拆。4月13日晚上9时许,公司2000多平方米的厂房被管委会安排的人全部推倒,所有的设备、设施及宿舍、化验室、传达室的所有物品全部毁在铲车之下。“我们众多股东花尽所有财力,费尽数年心血建成的厂房,被拆成一片废墟,股东倾家荡产!”戚新民说。
桃源公司无奈于4月15日向宿迁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4月29日受理后,5月2日开发区再一次派出近30人队伍和2辆挖土机对公司厂房进行强拆。6月2日,宿迁中级法院对这起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宿迁组织了一百多名处级干部旁听,法院最后判定,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收桃源公司土地、强拆公司厂房属行政违法。
但由于对被告主体存在争议,桃源公司随后将实施强拆的主体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并索赔人民币800余万元。宿迁中院指定泗阳法院进行了异地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区作出的《回收项目用地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予以撤销;开发区实施的强拆行为,亦属违法。至于赔偿一案,法院将择日另行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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