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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7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省管县是大势所趋,‘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开,并将逐步从财政上的改革延伸至行政上的改革。”4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专访时,山东行政学院党委副书记、山东农村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导报特约评论员高焕喜教授说。
对于《“十二五”规划建议》在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提到推进省管县改革,高焕喜表示,从地方自行试点到提倡试点,再到正式列入规划,省管县的发展历程透露出中央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意图。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则体现了中央考虑国情,防止“刮风”的思路。
高焕喜介绍,目前全国共有18个省份、4个直辖市正在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县级财政实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县域投资环境改善,经济发展活力增强;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市刮县”现象得到遏制;城乡统筹能力提高。高焕喜说,“省管县,直至取消地级市,只是时间早晚问题。目前,浙江、江苏等省的省管县财力雄厚,对地级市没有依赖,改革实际已经完成了从财政到行政的过渡。”
高焕喜说,财政上的改革并不是省直管县的全部内涵和实质。“由于行政管理体制上,这些县市仍然归属于地级市管理———市里向县里要钱,县里能不给吗?因此财政直管只是放缓了县级财政向市级流动的流速,并没有解决根本性问题。这就需要行政上的直管及时跟进。”他分析说,行政上的直管意味着一个行政层级的减少,其中有部门利益、政府间关系、干部安排等一系列“硬骨头”要啃。
高焕喜认为,当今县级、市级政府承担了更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职能,但相匹配的财政能力却远远不足。通过省管县改革,可把更多权利直接下放到县,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使县的财权、事权相匹配。“但县和县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省级范围内建立起规范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就非常重要。这可以使得强县扩权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状态下推进,而不是强县越强、弱县越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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