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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决制止大规模建设各类农庄
曾几何时,农庄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丹阳人觉得非常好奇,到周边地区农庄去玩,回来后,大叹丹阳人不会赚钱。于是乎,不管是为顺应旅游发展需要,还是响应农业开发需要,大大小小的农庄如雨后春笋般在曲阿大地生根开花。大点的农庄上千亩,小的也有数十亩,打着农业开发的名头,圈占了大量的耕地,败坏了社会的风气。
纵观丹阳的农庄,从类型看,不外乎休闲和农业开发两类;从投资主体看,要么是村集体投资,要么是企业投资。但说白了,丹阳的农庄,其实就一类:鱼塘+菜地+饭店。圈一块地,铲除庄稼,挖出鱼塘,留点菜地,盖好楼房,取名山庄。
笔者了解过,现在的农庄为何越来越多?主要是一些投资人打着农业开发的名义在圈地。这些人大多数是各类成功人士,通过村委会打通关节,流转出几十亩甚至上百亩之多土地,流转费大多在400——500元一亩,而商业用地的转让费是前者的数百倍。由于这些土地属于农业开发,又不需要更改用地性质,花少量的钱,圈了大块的地,何乐而不为?合同一签都数十年,万一政策有变,进退自如,凭着手头的大片土地,不愁赚个盆满钵满。村委会和农民呢?反正土地是国家的,自己种地的收益有限,乐得大老板来拿地,还每个月分点钱,种地多辛苦,不种地同样能收钱,何乐而不为?
从表面看,这些圈地行为没有损害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但从骨子里,农庄泛滥绝非幸事。
首先,我市耕地面积本来不多,这些农庄大肆占用耕地,国土系统的耕地占补平衡管不到,带来的必然是我市的粮食总产量减少。一个丹阳如此,周边县市都如此,国家的粮食安全谁来管?粮食涨价势必会愈演愈烈。
第二,农庄用地性质是耕地,而实际上农庄的用地性质最起码是建筑用地商业用地,中间的税费简直差的太远,国家的利益在迅速流失。
第三,农庄远离城区,离开了人民的有效监督,必然滋生腐败。事实上,我市的农庄公款吃饭、公款钓鱼之风盛兴,农庄已经成为腐败的代名词。
本文其实并不反对建设农庄,但建农庄必须因地制宜,农庄姓“农”不姓“腐”,用良田建农庄不行,用山地、林地建设农庄,应该可行。期望我市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彻查所有农庄,关掉那些名不副实的农庄,为了国家粮食安全,为了减少腐败,为了农民根本利益,行动!行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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