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红烧肉 于 2010-12-20 10:10 编辑
想加入丹阳新闻网 爱·无限慈善义工队 的爱心人士请速度加入我们!二楼附报名表哦!
丹阳新闻网慈善义工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丹阳新闻网爱·无限慈善义工队。
第二条 本队性质:是由热心慈善事业,志愿提供无偿社会服务的个人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是非营利性组织。隶属于丹阳慈善总会。
第三条 本队服务宗旨及理念:以“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共创和谐”为服务宗旨,坚持“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为服务理念。
第四条 本队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本队所有义工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六条 本队的服务范围是:组织义工提供业余工作时间,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1、组织义工参与帮困、助残、失学儿童结对等慈善活动。
2、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服务基地,为老弱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3、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4、社会突发、灾难事件的仁道救助。
5、开展社会调研及宣传,唤起社会各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助,弘扬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
6、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积极完成慈善总会交办的义务工作。
第三章 义 工 第七条 本队的义工为个人队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队的义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品行优良,身体健康;
(二)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三)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第九条 义工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填写加入申请表;
(三)经秘书组及队委会审核批准,报县慈善总会备案;
(四)进行志愿者宣誓,由队委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义工履行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本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参加本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有权对本组织提出批评、建议并监督;
(五)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义工队的帮助和服务;
(七)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义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遵守本队的章程和管理办法,执行本队的决议,维护本队的合法权益;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本队安排的服务工作,向本队提供有关资料;
(三)参加本队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队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须提出局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内不参加慈善义工服务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其会员证公告作废。 第十三条会员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情节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其会员证公告作废。两到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第四章 经费及管理
第十四条 本队采用会员交纳会费的形式募集活动经费,不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五条 本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队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 本队所有财务管理事宜由财务组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本队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丹阳慈善总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 本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