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萍水相逢 于 2011-4-28 23:42 编辑
购物风波(二) 星期天,本想好好在家休息,谁知杯具发生了,我被老公挟持到了不夜城的一家裤行里给他买裤子。在挑选裤子时,店主向我们推荐了一条深色低腰款式的牛仔裤,说是今年的流行款,说得老公有点动摇,试穿了一下,感觉还不错,讨价还价280元成交,就喜滋滋的回了家。第二天上班,老公换上了新的裤子,感觉精神多了,一下年轻了好几岁。谁知,老公刚穿上,就发现有一处跑线了,很是恼火,于是就换下准备晚上去找店主换一条。下了班,我和老公散步去了店里,老板说这条裤子没办法换,不过还有一条浅颜色的,要是换了让我再加30元钱,否则不换。我一听便恼火了,同样的牌子只是颜色不同便要加价,于是就和老板发生了争执。争执的结果是服装店的老板对我说想换也不给换了,还说我的牛仔裤不是在她店里买的!气得我当时肺都炸了,但又没一点办法,因为我拿不出裤子是在她店里买的证据,只能“哑巴吃黄连”,乖乖的掏了30元。都是我老公给我受的气!我在吵时,他一个大男人在一边一句都不讲。后来朋友对我说,如果要是有发票就好了,(当时开的票据回家就丢了)我一想也是,有了发票,我肯定理直气壮。 三八妇女节单位放假一天,我和同事去新民路上一起逛街,妇女用品满城都是促销价,我经不起诱惑,买了一套真丝睡衣,因为天气冷也没法试穿。讨价还价时老板问我要不要发票,我想少掏一些钱,便“灵机一动”想了个万全之策,让老板给我打一个白条。回家试穿,发现裤子腰身太大了,穿在身上,裤子直往下掉,又回去调换,没想到老板还是让我加钱!我一气之下拨通了投诉电话,工作人员问我:“开发票了么?”我说没有,但是有白条。电话里叹口气,对我说“你不知道白条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么?他不承认是他写的谁拿他都没有办法!你要是有发票就好办了。”我再一次哑口无言,只是气得浑身发抖。从此以后,我便养成了购物索要发票的习惯。 周末下班早,我在一家超市买了一箱牛奶,由于疏忽,结账后发现牛奶再过几天就过期了,营业员却说食品类商品“货已售出概不退换”,我说谁几天就能喝一大箱牛奶?可营业员不但不同意,还态度蛮横地指责我没有看清楚。这次我索要了发票,心中有了底,也不是太急,只是扬了扬手中的发票对她说:“我会投诉你们的”。话音刚落,他们的胖经理舔着大肚子就出现了,看了看我手中的发票,马上眯缝着眼镜对我说同意调换,不但给我道了歉,还非要送我一个玻璃杯。呵呵,懂了点税收知识的道道,这回可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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