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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请城管领导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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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3: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5月12日举报华南某小区一楼住户占用公摊面积(楼梯间),城管队员马上到场查看,并对本人回复,3天后给答复。可到5月17号都没听到答复,5月17日10点11分再次拨打051186908711询问,051186908711接线员回复说这违建已有几年了(意思不想管了)让我去法院起诉,我想请问该接线员违法违建的行为几年就可以变的合法了?并对我的举报是否合理给个明确答复,他没能答复出,说是要请示领导,同时我顺带向他提起了投诉:去现场的城管行政不作为! 051186908711说请示领导后给我答复,也没能说具体时间回复!在此我请示下城管的领导,能不能依法快速给个答复。
      我想知道以下几点:1 我的举报是否合法合理? 2 一楼住户占用公摊面积是否违建违法?3  违建违法行为是否有年限 4 这种违法违建行为是不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范围?5 如果不是(首问负责制)我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丹阳一 市民
发表于 2011-5-18 23: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答复答复,快给答复
发表于 2011-5-18 23: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_247:}
发表于 2011-5-19 07: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违建拆迁是要通过法院的。
现在你也知道拆迁是个火药桶,后面的话我不讲你懂的。
发表于 2011-5-19 08: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4_417:}
发表于 2011-5-19 08: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
     
发表于 2011-5-19 09: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
发表于 2011-5-19 12: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他这是恶人先告状,一栋楼房他把承重墙拆了,11户人家要他恢复原状,他不听,执法大队去函他当耳边风,还好意思发贴的{:1_168:}
发表于 2011-5-19 1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他2楼的住户这是恶人先告状,一栋楼房他把承重墙拆了,把地面的水泥接面全敲掉说是增加楼房的高度,用电转把楼板打通,打了50多个洞,大的洞有8公分左右,11户人家要他恢复原状,他不听,执法大队去函要他停工他当耳边风,把门关着偷偷摸摸做装潢还好意思发贴的
发表于 2011-5-19 13: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回复 9# 奕奕


    他不怕这样搞房子塌了
发表于 2011-5-19 22: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看明白了!楼主自己把楼板截面敲掉了,称重墙敲掉了,招到邻居举报,现在发帖举报邻居!楼主啊,你自己先不做亏心事,就不会拿着钉耙想打看到的人了吧?!
发表于 2011-5-20 16: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如果是这样的话,楼主就太阴暗了。{:1_487:}
发表于 2011-5-23 10: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网民您好:
    您的投诉已收悉,将在近期给您答复,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9# 奕奕


    那些执法部门都不管?你就不要P眼没擦干净管闲事了{:1_182:}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1: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如果是这样的话,楼主就太阴暗了。
解放海南岛 发表于 2011-5-20 16:43



    真这样政府部门就不管了?买房子搞装修可能让小人敲诈到吗{:1_182:}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3: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9# 奕奕


   装璜没有找你做监工 急! 想赚外快不是正当的执法部门也帮不了{:1_182:}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3: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11# 蓝田廑子


    你看见了?执法部门真的都不管事?{:1_182:}
发表于 2011-5-27 14: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相信国家行政部门一定会依法处理 秉公执法的 等消息吧 {:1_456:}
 楼主| 发表于 2011-5-28 23: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依法处理 秉公执法!
发表于 2011-5-31 14: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网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华南某小区一楼住户占用公摊面积(楼梯间)”一事,经我局执法大队队员赴现场调查取证,答复如下:
    一、我局执法大队正式成立于2009年11月,您所反映的情况发生于我局成立之前。
    二、此类情况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于我局管辖范围。2、2010年《丹阳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涉及破坏房屋结构的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我局仅对“沿街沿路房屋(含围墙)破墙的”行为负责查处。
    三、据现场了解核实,华南新村此类情况较为普遍,举报与事实不符。
    四、建议此情况可以通过居委会协调或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丹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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