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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8: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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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来源:北京晨报 2011年06月07日05:03
一位女乘客凌晨打出租车回家,指引出租车司机杨某驾车进入一条胡同。杨某掉头出来,与后车相撞,就向女乘客索要车辆修理费。遭到拒绝后,他竟将女乘客劫到车上。女乘客无奈付钱,才得以脱身。昨天,记者从西城检察院获悉,杨某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1月30日凌晨,出租车司机杨某按照女乘客的要求,将车开到了广外车站附近。女乘客指着前方一条胡同,让杨某把车开进去,杨某面露难色,说“这路窄不好掉头”,可女乘客却称“车可以从另一头出去”。杨某只得往前开进了胡同,到达一小区门口,女乘客才喊停车。女乘客拿出一张100元的钞票,给杨某付车钱。杨某没有零钱,二人准备掉头去换零钱。
可是,就在小区门口掉头时,出租车与后面的一辆车相撞。杨某下车一看,发现车的后保险杠左侧撞坏了,就气势汹汹地叫女乘客下车,提出要修车费300元,女乘客不肯出钱,杨某将女乘客推上车,继续索要修车钱。
在车上,杨某对女乘客说:“是你让我进来的,不给钱不行。”见女乘客不付钱,杨某干脆将女乘客按倒在后车座上,用力将她的右手拧到身后,并用非法携带的手铐将她右手铐住。女乘客左手拿着手机要报警,杨某将她的手机扔到后座上,女乘客大喊救命。
此时,西城检察院两位正在加班的法警听到呼救,急忙赶到现场。杨某见有人来了,迅速从后座跳到驾驶座,将车门锁上,强行驾车逃走。杨某驾车行驶至一个加油站附近,将女乘客手铐打开,继续向她索要钱财。女乘客交出100元,才得以脱险。事发后,女乘客向公安机关报警。杨某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说法
暴力索修车费 涉嫌抢劫罪
西城检察院检察官刘文惠表示,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任何人不得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或以暴力手段索要、抢劫他人钱财。本案中,杨某在驾车出现事故后,恼羞成怒,从一个正规的出租车司机变成一个面目可憎的抢劫嫌犯,值得广大出租车司机引以为戒。
晨报记者 武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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