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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官员酒驾后血检达标 交警被指责处置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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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5: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来源:现代快报 2011年08月09日10:46

8月3日,当事人接受现场测酒,并去医院抽了血。



8月3日,当事人接受现场测酒,并去医院抽了血。


  8月3日镇江闹市区酒驾检查中的一次执法,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争论。镇江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一位魏姓副支队长在一场饭局后开车被交警拦下做呼气酒精测试,连呼两次,测试仪均未有任何结果,而第三次的呼气结果为156mg/100ml,这个数据已近醉驾酒精含量标准的两倍。对于这个结果,魏某深表质疑,在一番争执纠缠以后,交警方面同意魏某进行血液检查以确定最终结果。昨日,交警部门人士透露,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魏某血样血液酒精含量竟然为“0”,也就是说,8月3日魏某抽取的血样中不存在酒精含量。

  对于这样一个“诡异”的结果,有人表示质疑,认为魏某身份特殊,此次“过关”是多方公关的结果,更有人猜测血样在检测之前已被更换。对于这样的猜疑,镇江交警部门和魏某都极力否认。为什么会出现差异如此巨大的检测结果?记者昨日采访了多个部门,试图还原事件的真相。 快报记者 刘劲松/文 通讯员 季翔/摄

  酒精浓度超醉驾标准

  8月3日,镇江市交巡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酒驾检查行动。当晚8点40分,京口交巡警在解放路与正东路口拦下了一辆黑色轿车。

  “开车的是一个男子,由北向西行进,我们按惯例把他拦了下来,让他下车,检查他是否喝酒。”当日参与行动的一位交警回忆说,“他一下车,我就知道他喝酒了,身上的酒气很明显,而且神情紧张。”

  男子被交警带到了岗亭,在那里,他被要求通过吹气检测酒精浓度。“对方很抵触,而且声称自己也是执法人员,要求我们放行,我们理所当然表示拒绝。”

  遭到交警的拒绝后,男子采取了“不妥协”的态度,“我们按照规程,要他说出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打开皮包接受检查,对方一概拒绝。”由于该男子坚决抵制吹气检测,交警便询问该男子是否愿意去医院接受血检,但同样遭到了男子的拒绝。

  双方僵持40分钟后,男子突然主动提出要去医院做“血检”,在交警的带领下,该男子来到了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想到他到医院后又反悔了,他突然又称自己要‘吹气’,而且要当着记者的面吹。”

  当晚参与交警酒驾检查行动报道的一位当地记者回忆,男子对着仪器吹了三次,前两次仪器一直没有指数显示,整整耗时20分钟以后,该男子最后一次终于吹出了156mg/100ml的酒精指数。

  对于这个结果,男子表示不认同,认为仪器存在问题,坚持要做血液检测。晚上11点左右,男子接受了抽血,此时距离他被交警拦下已经超过了2个小时。

  据上述记者回忆,在此期间,他曾询问男子是否喝酒,男子一直避而不答,仅有一次小声说“喝了一点”,并一再保证自己“心里有数”,不会是酒后驾驶。

  酒精含量竟然是0

  昨日下午,镇江交警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魏某的血样最终检测结果已经得出,酒精指数为“0”,“也就是说,血样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中没有检测出酒精含量。”

  从一开始通过吹气的方式得出156mg/100ml的酒精指数,到最后血样检测的“0”酒精指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记者昨日采访多个部门探寻事件真相。

  8月3日在现场查处酒驾的一位交警认为,“0”检测结果是可以接受的。

  “魏某当时的确喝了酒,从他身上散发的酒味就可得出结论,但他吹气时我们的仪器却没有显示任何数值,这让我们对仪器产生了怀疑。”该交警回忆说,两次吹气未果以后,现场执法交警决定对仪器是否能正常工作进行测试,方法是在仪器中用酒精测试,以检查其是否能读出指数,最终的结果是仪器有了酒精显示。“隔了一段时间,我们让魏某再次吹气,结果出现了很高的酒精指数。”

  该交警表示,正是基于三次检测结果差异巨大,交警才同意魏某做血液检测,“魏某之所以吹气时出现了超高的酒精指数,可能与仪器中还存有残余的酒精有关。”

  但参与执法的另外一位交警则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该交警表示,之所以对仪器产生怀疑,是因为“我们中的一个交警自己吹气都显示有120几的酒精数值”。

  一位交警方面负责人介绍,此后警方又对魏某当晚喝酒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是“魏某当晚和另外四个朋友一共喝了一斤白酒,而他喝的是最少的,估计只有一二两。”

  当时参与警方执法的当地记者证实,在给魏某吹气酒试时,警方只用了一个测试仪,在前两次检测未果后,魏某在第三次吹气时吹出了156这样的高值。

  调查 当事人是谁

  采访中,相关部门讳莫如深

  该男子到底是什么身份?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有知情者表示,该男子是镇江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的一位负责人,昨日记者致电镇江市环保局进行核实,但各部门对此均讳莫如深。

  镇江市环保局某部门一位人士表示,环境监察支队的确是环保局下属的一个部门,但按照采访流程,涉及监察支队的采访必须经由当地宣传部门的协调才可进行,当问及是否有某位监察支队领导酒测有问题时,该人士表示环保局不清楚此事,随后向记者提供了监察支队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记者随后致电监察支队办公室联系采访事宜,一男子在得知记者的身份时表示,该号码并非监察支队办公号码,随后挂上了电话。但记者经多方证实,该号码的确为监察支队的办公电话。

  记者多方了解核实得知,当事男子姓魏,是镇江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一位副队长。

  调查 疑点有哪些

  自称喝了酒,为何血检为0

  血液是否被更换?警方予以否认

  在此事件经网络被众多网民知晓并讨论的过程中,曾有传言称,由于魏某身份的特殊,其自身又是重要执法部门的领导,一些部门的负责人会想方设法“保他周全”。而最终“156”变“0”这样“诡异”的结果又似乎印证了这一点。有人猜测,血样是否出现了“走样”?

  对此,负责血检的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血样在送检前会被临时更换。

  该人士介绍说,作为血检的鉴定方,鉴定所对任何进入实验室检验的血样负责,“所有的血样都是封存的,在实验室检测有其固有的规程,任何一项检测数值都是由机器打印的,不存在人为操作的可能。”

  对于该工作人员的说法,镇江市警方一位人士则未予认同,他表示,魏某当晚抽取的血样一共有两份,一份被送检,另一份则封存在交警部门内部,“第一份血样的结果出来后,我们也非常惊讶,认为血样的检测出现了问题,所以昨日下午我又将第二份血样送至鉴定部门进行检测。”

  该人士介绍,为了确保不发生意外,血样送至鉴定部门的整个过程都进行了全程录像,昨日下午晚些时候,得出了第二份血样检测结果,其酒精数值仍然为“0”,“据此我们可以认定,魏某血样中并不存在酒精含量。”

  是否存在多方公关?

  当事人称不存在

  昨日晚间,记者辗转找到了当事人魏某,在电话中,他对于“0”酒精数值的检测结果也表示惊讶,“怎么可能?我自己也不相信。”魏某在电话中激动地表示,“但我当天晚上的的确确是喝酒了。”

  对于网络传言血检为“0”是多方“打点”“协调”结果一说,魏某“以人格保证”其为无中生有,“事情发生后,已经有很多领导批评我了,我这样一个身份谁会‘保’我?更何况,在酒驾这件事上,谁能保得住?说实话,我已经做好了接受法律惩罚的心理准备。”

  到底喝了多少酒?

  当事人称只喝了“一点点”

  魏某告诉记者,当晚的饭局是一场聚会,参加聚会的共有5个人,喝了一斤白酒,“在发现警察把我拦下来那一刻,我汗如雨下,全身都湿透了,非常紧张。”魏某回忆,“当时怕得不得了。”

  魏某称,自己原本对于酒驾的严重性并没有多少认知,觉得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直到要我呼气测试酒精含量时,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魏某认为,“0”的数值可能并不意味着其血液中就一点点酒精都没有,“也许是低于某个值,检测时就不显示了。”

  但魏某坚称,156mg/100ml酒精含量绝对是不可能的,因为自己“只喝了一点点”。而且在接受交警调查期间“流了很多汗,喝了很多水,最后自己已经很清醒了”,这也是当晚对吹气检测表示质疑的理由之一。

  0的概率有多大?

  各方意见不一

  “喝了酒,血液里就会存在酒精,就算隔了两个多小时,血检也能查得到,无非就是数值高低不同罢了。”常州交警部门一位人士表示,在他多年查处酒驾的过程中,类似的事情从未发生过,“有的人甚至隔了一整夜也能查出血液中存在酒精。”

  而南京交警部门一位人士则认为,酒后血检出现“0”值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一种是虽然喝酒了,但只喝了一点点。还有一种可能是这个人‘解酒’的速度特别快,代谢功能特别强。”该人士认为,如按魏某所述,其本身只喝了一点酒,血检又在2个多小时后,而在此期间他又因紧张而出汗,又以喝水解酒,如再加上凑巧其解酒功能出色,那么最终抽取血样中酒精的含量就会出现极低的数值,有时候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一位专门从事酒精含量检测的专业人士表示,酒精进入机体2-5分钟后开始进入血液,30-90分钟后在血液中达到最高浓度,然后逐渐下降至完全消除。“也就是说,判断是酒驾还是醉驾,其酒精含量到底为多少,血样检测的时限是极其重要的,如果司机从喝酒至抽取血液之间已经相隔了一段时间,那么这个血液样本作为参考依据的可靠性就打了折扣。”

  执法是否有漏洞?

  专业人士称,交警工作“欠妥”

  江苏省交警部门一位专业人士认为,正是由于当晚交警在对魏某的执法过程中有诸多“欠妥”之处,才让魏某是否属于酒驾出现了“雾里看花”的“效果”。

  “交警查酒驾,其手中的呼气酒精测试仪就是最基本的执法工具,交警对自己最基本的执法工具都缺乏自信,又怎能保证执法的公正和公平?”该人士介绍,为了保证测试仪的正常工作,每年都会在固定的时间由计量部门对其进行检测,“也就是说,能‘上岗’的仪器都是没有问题的,执法人员应该对此充满信心,要相信呼气检测的结果,而不应该对此怀疑,否则反而引起当事人的质疑,最终导致双方都不认可的局面。”

  该人士认为,正确的做法是,交警在怀疑第一个仪器可能存在问题的时候,完全可以用另外一个仪器进行检测,“显示的结果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另外,如果检测结果被检测人不认可,则可通过血检来作出最后的结论,“对于警方来讲,他们要做的仅仅是根据检测的结果决定要不要放人。”

  对此,参与当日执法的一位交警部门人士也承认,血液抽取的相隔时间的确太长,但这主要是魏某屡屡纠缠多次反悔的结果,“对方一会说要做呼气检测,一会又不肯做,过了一段时间又突然变卦,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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