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只是素材,那么简单而已。 君可知,妙笔独为伊生花。 黑夜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扬长而去。2点了。扣扣上可以倾诉的人越来越少,当他们轻易的睡下去的时候,我找不到了自己。手机屏幕渐渐暗下去,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我的脸。
嘴巴呀,你为什么要对他咄咄逼人,为什么又要对他大喊大叫?在他伤心的时候,为什么说不出一句扣人心扉的情话?
眼睛呀,你为什么不能把所有的空间都留给他?彼岸的风景如此静美,不是说好并肩泅渡过去,一起欣赏的吗?
耳朵呀,为什么你听不出他情话之余的疲惫?又为什么等不到他把痛苦倾诉完毕? 只是,就像张爱玲说的——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哈欠之后,原来眼眶也会红。屏幕中那个似哭非哭的我,让现实不敢相信。我如此坚定的直视自己的眼睛,那些关于迷惘的,脆弱的,寂寞的自己昭然若揭,无所遁形。这样的我,与多年前的我,与报刊上的我,隔了几场雨?隔了几句诺言?
闭上眼睛,我也看不到我自己,但我能看到你。
最深的孤独有多深?比黑夜深一寸。为什么?因为黑夜孤独。为什么它比你深一寸?因为它比我快乐。它的尽头有曙光,而我没有。
或者彻夜难眠,夜夜夜夜,上演清醒纪;或者勉强入睡,连梦里也挥之不去,尽是你的影子。
一觉醒来发现枕头全湿了,像湿透的白纸一般脆弱。又听到陈奕迅唱“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浮现你被软禁的红”这样的句子,便连骨骼也疼得咯吱作响。
如果梦着我喜欢的情节,那为什么要我醒来?我残余的年华里,还有梦,只有梦,能让你属于我,能让你陪我八小时。无法知道,余生还要度过多少像这样不能被分担的漫漫长夜,只求这梦,可以做的更长些,直到我不爱你的那一刻,亦或是,我死了。
仲夏金币般明晃晃的阳光撞进屋来,让我猝不及防。
余下的这一天,我要怎么走下去?我没有地图,从前都是你拉着我向前走。你拉着我的手招摇过市,在一路歆羡的目光里,我尝到了幸福的滋味,我看到了天堂的色彩。你不知道,我的手掌已经长出如谶语般的曲线,纠缠一生。你何其残忍,把所有的爱满满当当的不计代价的全部给了我,你告诉我——你永远喜欢我,你永远不会离开我。让我错以为,我可以永远做个被宠溺的孩子;让我错以为,只要抱住你,就可以拥有全世界。
我不敢相信。那天的你,重重的对我说——我是来提分手的,就这个意思!
那一刻,我忘记了说话。睁大眼睛看了三遍确定没有看错,刹那间,我看到整个世界毫无保留的全部崩溃在眼前……
七夕的前一天,蠢蠢欲动的我,在深夜12点准时对你说了一句——七夕快乐!
你看得到屏幕上的字,你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你不知道我已经二十多小时未合眼,你不知道我掐了自己很多下才撑到现在,你不知道彼时的我蜷缩在被子里只能自己抱紧自己,只能双手紧握自己放松,望着无边无际的夜幕,许自己一个明天。
顺理成章的,七夕没能和你一起过。
记得这是八月,有明晃晃的太阳,可是为什么不让我感觉刺眼,偏偏让我在抬头的罅隙看到她——你的现任。什么叫雪上加霜,什么叫屋漏逢暴雨。
在玩手机的她是在和你聊天吗?她看到我了吗?不管怎样,我总要继续往前走。即使眼泪在临界点徘徊。
下午,本市的文青群将去KTV唱歌。你不来,打了多少电话都是正在通话中。要么开了防火墙,要么……我不敢想。 酒,什么滋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想念的滋味,我只知道爱你的滋味,那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傍晚,你终于接了他们的电话。一句“没空”把“不爱”说的很明白。 我感觉,歌词的每一句都是写给我的。总有一句能像弹琴般轻易撩拨我的心弦,让我在拥挤的包厢里歇斯底里的喊你的名字,大喊——我爱你啊!你知不知道?我真的爱你啊!你在哪里?……却没有半点你的回音。悲伤不曾这样铺天盖地,眼泪再一次崩溃了。 七夕恰逢台风,我感觉我更像台风,而你,轻而易举的掌握着风向。 夜凉如水。夜为万物披上一件黑色的大衣,竟有些暧昧的色彩。一次散步的尽头,我发现我在和你聊天。 如果我回家,将不能玩手机和电脑。我想都没想,倒退着离家的方向渐行渐远。 时钟和我一样,有彻底再来一回的势头。你们都在让我回家,让我乖。我知道爸妈很担心我,我知道朋友很担心我。对不起!这次我不能听你的了。我太依赖这种感觉,久违了! 凌晨妈妈找到我,劈头盖脸的骂了我几十分钟。貌似只有这样,才能换来你的关心,才能收到你的短信和电话。 姹紫嫣红,转眼成灰。万念俱灰。 只是,你要记得——有灰烬的地方,一定有火来过;有回忆的地方,一定有爱来过。我记得,我曾经孤注一掷的,问心无愧的爱过你,在无数个独处的瞬间,嘴角上扬的想象着我们的未来。 在深不见底的黑暗里,手机屏幕上的小小亮光是让我不怕黑不怕冷的唯一火炬。 我喜欢的书,还是你喜欢的类型。
抬头的结局,会看到自己不该看的,也不敢看的。轮廓与现实中的我们渐渐吻合。更何况,女生因为发现被偷窥将脸深深埋入男生的臂弯,留给我一个骄傲和遥远的背影。 我看着那些素面的少年恋人们,想:我们那时候比他们还要耀眼呢! 我看着那些脸上写满故事的夫妻们,想: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一辈子一起来书店的,那是我们共同的最爱的地点。 我急急的逃避,我急急的低头,却看到这样的句子——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黄碧云在这异城的书店,我知道我又要哭出来了,这眼泪廉价而徒劳,却是像分手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泪痕是我遗落的书签,在13、14页的断章,暗自妖娆。我希望买走这本书的,是你。
还好,足够浓密的,足够颀长的刘海还能挡住我的泪眼,好让我在这无常的世间还有苟延残喘的能力。 忘记是怎样狼狈离开的,只知道心沉得像落日,是晚霞和候鸟也救不起的落日。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