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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调查)婚姻法新解释,男人欢喜女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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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婚姻法新解释,男人欢喜女人忧?
    近日,《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婚姻与财产再次成为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对此,各方争议不断。有人认为婚姻法新解释能够使“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能有效打击骗婚行为。同时也有人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偏向强者,完全是在维护男人的利益。
     新闻网网友就婚姻法新解释展开了讨论: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有网友认为新的司法解释对女性“苛刻”了点,对男方“宽容”了些。婚姻法新解释,男人欢喜女人忧?欢迎网友参与讨论!
     
发表于 2011-8-19 17: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在婚姻法新解释中,婚后任何一方获得的收入,只要不是利息,股息等孳息收入,都是作为双方的共同收入。全职太太和全职丈夫大可不必担心自己“没给家庭做贡献”,简单来说,结婚以后,无论一方处于何种状态,都有权获得对方一半的(非孳息)收入,那种担心妻子在家相夫教子没有收入,离婚以后会“净身出户”的想法,完全是因为对婚姻法的误解。
     
发表于 2011-8-19 17: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场,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这就是《新婚姻法》!。”这一条网上流传甚广的微博,其实完全建立在对婚姻法新解释的误解。
     
发表于 2011-8-19 17: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具体到上面这个例子,虽然首付是男方交纳,房产证上是男方姓名,但因为他在婚后支付按揭,因此离婚妻子就有权获得以离婚时房产价格为标准的补偿。我们可以粗略计算一下,上面这个例子里女方关于房子能得到的赔偿绝非14万,首先在双方共同偿还的60万债务中,就有女方的一半,也就是30万,然后因为购房总共花费了150万(30万首付加120万按揭),而房产目前价值300万,升值一倍,因此女方有权另外再要求30万的补贴,共获得60万——如果仍然嫌少,为什么当初不自己交首付?
     
发表于 2011-8-19 22: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单位一女教师说:“两个人在一起相知相爱,最后成为一家人多不容易啊,好像我们结婚就是为了财产似的,别总想着离婚后怎么分财产,好好过日子不行吗?”还有的网友说:“我们为什么不能把精力放在怎么让婚姻生活更和睦,怎么能降低离婚率上,这不是比明确离婚后谁该分多少财产更有意义吗?
     
发表于 2011-8-19 22: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女人希望能在物质方面让自己过得更好、更有安全感,这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但此次婚姻法新解释之后,却有可能逼迫女人去修炼自己、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独立的魅力女性。
     
发表于 2011-8-19 22: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到了这一步,真是女人该自省了,这世上,男人,房子,没有什么是你的靠山,真靠得住的,还是只有自己给自己的幸福。

  说到底,男人希望把房产留在自己名下,女人希望把房产证添上自己的名字。

      莫不是因为,男人女人,都是希望能为自己的婚姻留条后路。一旦失败,可退可守,不至于输得太惨。
     
发表于 2011-8-19 22: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好好过日子的有几人要离婚?要离婚的有几人耐得住寂寞?
     
发表于 2011-8-19 22: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要一心一意经营婚姻,别整天为离婚分财产伤感情,再说,谁不希望自己多挣点家财,还有就是那些想靠骗婚获得不义之财的女子,可能以后没这么好的运气了!{:4_395:}
发表于 2011-8-19 22: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女对男说:如果你爱我,就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
房管所:只要60元。
     
发表于 2011-8-21 23: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话说现在社会是有不少借结婚发财的女人 可是对于普通女性 总觉得这个新解有点让我们感到委屈
发表于 2011-8-22 08: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被丈母娘逼的。
     
发表于 2011-8-22 09: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国的法律,悲催!!!!!立法的人,脑袋被门夹了!!!!
正经人家找媳妇,有几个被骗婚???哪里是从马路边拉女的来结婚?
房价是丈母娘催高的?放P!!!
房价是追求政绩的领导、是无利不图的房地产商拉高的!
发表于 2011-8-22 23: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哪里哦,女人现在越来越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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