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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以来,北京大兴区、海淀区、朝阳区多所“流动人口自办学校”接到取缔通知,数千名学生面临分流难题。从拆迁到取缔,打工子弟学校又一次岌岌可危,不得不令人关注。
(大河报 8月15日讯)
一纸禁令,就可以让数万名学生失学,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法律规章制度?可能,对于那些执法的人员和他们的领导,下个拆的命令或执行拆的行为只是分内之事,也是合法合规的,说拆就拆,可让那些“无家可归”的打工子弟去哪上学呢?难道说,他们就没有上学的权利吗?
从中看到的尽是农民工的辛酸。他们来到偌大的城市,没有亲人、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所以只能做着薪水不高、活又苦、又被人瞧不起但又是城市不可或缺的活,即便付出这么大的努力,他们连个稳定的住所也找不到。他们做的这些都是为了他们的孩子能接受个好的教育,不再受他们受过的苦,这有错吗?
一旦这些孩子“上不起”这样低等的学校了,他们能去哪呢?好的幼儿园自然是上不起。本来起点很低的打工人,却也不得不让自己的孩子也背上同样的负担,我们不得不对这种法律感到悲哀。“每关闭一所学校,就可能增加一所监狱”,这话是不无道理的,如果造成了监狱的兴旺,那太得不偿失了,这样所造成的对社会的危害,难道不比那些存在的学校大吗?
不禁联想到一个小品,讲的是两个农村来的女人办了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但是政府人员却派人来查禁,说是办学不合格,条件太恶劣,教学质量太低,这倒也是自然的。正当开条的时候,有群小孩围在他的身边,争相的表现自己,当时,工作人员就被感动了,非但没有开条,而且还说要帮助这所学校提高一个档次。
当然,上面的只是一个小品,但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事实上,这种方式才是作为政府部门所应该做的:帮众民众。当农民工学校遇到了极大的困难,难道就只有查禁一条路吗?就不能帮助办学校吗?条件不好,就出点钱让它变好,老师不行,就配几个好的老师,别想着法律就是法律,不讲一点人情,法律不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吗?再说了,只是个工具罢了,重要的是,作为政府,是如何的利用好这个工具。
现在,各种各样的花招让农民工很难招架,什么限购令、什么租房贵、什么交入园费等等,好像都是专门冲着农民工来的,都在把他们往死路上逼,我们不禁要问,设置这样的门槛,是何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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