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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下角那拉旗角的孩子就是那小子,那小子还抱怨说,为什么自己到哪都是拉旗角的那个小龙套?顿时被他这句自我调侃嗤嗤一笑。
说起与这小子相识,尤记得午后,我在陌生的城市,被陌生的人带入了一个陌生的办公室,小林哥指着那小子说,这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学生,趁着暑假来我们这实习,你以后叫他一声师兄吧,让他教你整理整理文件熟悉熟悉。那小子在得知我已然毕业之后,却一口一个师姐叫得欢,在工作中,着着实实地是一把手一把手的教我。与他相处的时间很短,差不多半个月他就回学校了,让我现在说说,对他的印象,那就是搞怪外表下有颗玲珑剔透心。
以为他毕业了之后,就会做律师或者进司法单位,想不到他会选择去非洲当志愿者。没有去问他为什么,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暂不谈他选择的对错,就说,现在又有多少人有勇气做这样的选择。不知道是不是学法律出身的人,都有“我相信,我可以用法律去维护真理”这种想法。这也是证明自己的一种方式吧。
人,如果能够自由地选择就绝对不要给自己的想法加上枷锁,我欣赏一种恣意的状态,想到什么了,先做,管他三七二十一,理性的人要说,这是冲动,但有句歌词这么说的,“每次选择路口,我都挑难的路走”,不要对自己的选择后悔,如果后悔,就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为什么不固执地认定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一条路走到黑又怎么了,黑是最华丽的低调,可以说黑色是绝望的,但谁说黑色不是包含所有的绚丽呢?就算要后悔,也不是后悔当初的选择,而是要后悔,竟然因为世俗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连自己都不信了。
也许那小子在回来这后,又要面临工作的压力。空白一年时间,在同时期的同学都差不多事业有成的时候,希望他依然有那份玲珑心,不要因为社会的功利,就忘记了当初选择志愿的意义,这是别人怎么也比不上的,祝小子在非洲仍然胖胖的,多结识点非洲朋友,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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