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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颖超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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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0: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今年国庆长假,我专程来到江苏淮安周恩来故居参观,我的目光在邓颖超写下的遗嘱前久久不愿离开,感慨万千。遗嘱不长,照抄如下:
    中共中央:
    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团的第一批团员。1925年3月天津市党委决定我转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
    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切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要求:
       1·遗体解剖后火化。
       2·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65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周恩来同志约定的。
       3·不搞遗体告别。
       4·不开追悼会。
       5·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做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以上是1978·7·1写的,此次重抄再增加以下两点:
    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来共住的,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等。这是我和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
    2·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勿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去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坚决支持的。此点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我无任何亲戚,唯一的一个远房侄子,他很本分,从未以我的关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顾。以上两点,请一并予以公布。
                                                                      邓颖超
                                                                     1982·6·17
     “以人为鉴,可知得失”。邓颖超的遗嘱是一面镜子,每个领导干部应该照一照,思量一番,因为这是一部无尽的大书,是对人的灵魂的一种洗涤和净化。
              (摘自10月18日《检察日报》作者孙建清)
发表于 2011-10-31 14: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邓颖超和周恩来是一对革命恩爱夫妻!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4: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1-10-31 14:04
邓颖超和周恩来是一对革命恩爱夫妻!

特别是他们高尚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发表于 2011-11-4 15: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11-11-6 21: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深切怀念周恩来总理和夫人邓颖超。
发表于 2011-11-20 21: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毛毛 发表于 2011-11-6 21:14
深切怀念周恩来总理和夫人邓颖超。

值得世人尊敬的人!
发表于 2011-11-21 21: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毛毛 发表于 2011-11-6 21:14
深切怀念周恩来总理和夫人邓颖超。

中国要多一些这样的好干部就好了!人民就幸福了!
     
发表于 2011-11-30 08: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世人敬仰的夫妻!{:1_192:}
     
发表于 2011-11-30 08: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估计私下也被那些亲戚骂了不少,哎,中国也就是一个人情社会。
发表于 2011-11-30 09: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新月如水 发表于 2011-11-4 15:13
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

要学习!
     
发表于 2011-11-30 16: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景仰之余,诸多感慨!与现在社会的领导干部相比,天壤之别!
发表于 2011-12-3 10: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芦花荡 发表于 2011-11-30 16:28
景仰之余,诸多感慨!与现在社会的领导干部相比,天壤之别!

已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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