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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女硕士涉嫌赌球发展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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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6: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年薪8万美元的海归女硕士冯某,被控在世界杯期间担任境外赌球网站的代理,所涉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450余万。昨天上午,冯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在市一中院受审。

今年39岁的冯某,大学毕业后先后在香港、澳大利亚等地工作生活近8年,并获得硕士学位。2003年,冯某回国工作并结婚生子,案发前为运通亚洲网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检方指控,冯某于2007年以来,先后多次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赌资数额累计为450余万元。

冯某称,在境外生活期间,经常上足彩网站投注,“上网赌球、看球,但是我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的”。冯某说,回国后,一个同样喜欢足球的好友找到她,提出要在境外网站赌球。于是,冯某与在香港相识的崔某联系,获得了两个账号,一个用于给好友赌球,另一个则是管理账号,不但可以参与赌球,还可以查看赌球情况。当时是2008年欧洲杯,她和好友用各自的账号赌球,起初有输有赢,账户钱款有多有少。但到2008年下半年时,冯某发现她的账户资金异动,不论输赢总有钱打回来。经过询问崔某,冯某得知,这些打回来的钱是网站给她的返点(即按照投注的2%回报网站代理)。考虑到好友向其中投入了很多钱,冯某担心好友知道后会与她绝交,因此便向好友隐瞒了返点一事。

冯某称,她年薪8万美金,并不缺钱花,纯粹是出于爱好而赌球,也没有再发展其他会员。根据冯某丈夫的证言,冯某当时从事手机刷卡消费推广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平时主要在家照顾小孩,只有欧洲杯、世界杯期间经常看到冯某夜里一个人在电脑前。此外,冯某还向法庭提出,自己有两个孩子,一个3岁多,一个才两个月,自己尚在哺乳期,因此希望法庭能对她适用缓刑。

据了解,2010年8月,冯某被举报,当时冯某还发展了一名下线,帮助自己在网上转账。检方认为,冯某的行为属于以赌博网站代理的身份发展下线获利,建议对冯某在有期徒刑3到5年之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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