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典藏丹阳 于 2012-3-13 09:29 编辑
1999年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对基本稿酬标准的规定为“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12年过去了,这一标准终于要提高了。国家版权局已着手修订新稿酬标准,将在业内征求意见。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新标准或比原来提高2至5倍。 “好不容易写一个中篇,挺难的,结果还不够请人吃顿饭。”2010年茅盾文学奖得主刘醒龙的一句感慨,真实反映了12年前的稿酬标准在如今已经远远偏低的现状。低稿酬更让业内人士担忧,中国文学会因此失去可靠的保障和充足的原创力。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199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的这一稿酬标准,是根据当时国家整体经济水平和一般文化产品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的。国家版权局近期将在相关作者、作品使用者、行业协会中进行调研,多方面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新稿酬标准,以进一步激励作家们的创作热情。 记者了解到,涨稿酬的呼声已经喊了好几年。2010年,《收获》、《上海文学》等杂志率先宣布,将最低稿费标准提升至其原标准(80元/千字)的2倍,有些好稿的稿酬甚至可涨至原来的5倍,达到400元/千字。这一举措引起了强烈反响,吸引了不少好作品。韩寒做主编的《独唱团》虽然只出了一期,但其“封面推荐的原创文章每千字2000元、普通稿件每千字1000元”的高稿酬标准,也引起业界震荡。 据知情人士透露,《收获》《上海文学》的稿酬涨幅将成为这次国家版权局拟定稿酬新标准的重要参考。 不过,稿酬也不是说涨就能涨。“其实不是我们不想涨,是涨不起。”一家文学期刊的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收获》《上海文学》敢于涨稿酬,是因为得到了上海市专项资金的扶持,“在如今文学杂志普遍不景气、发行量不高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扶持,拿什么来涨稿费?” 也有作家根本“不差钱”—— 揭秘“天价”稿酬 在很多作家呼吁涨稿酬的时候,也有作家根本“不差钱”,近年来,几百万、上千万的天价稿酬时不时就会出现。业内人士向记者揭秘,文坛贫富差距十分巨大,想要年入百万元以上,不管你是传统作家还是网络写手,秘诀只有两个字:畅销。 销量越高,版税拿得越多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作者除了每千字30元—100元的最低稿酬保障外,还有其他方式可获得报酬,如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稿酬。像郭敬明、于丹、郑渊洁等身价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常年在“作家富豪榜”榜上有名的作家,拿的都是版税稿酬。要通过这一方式拿高报酬,书必须畅销,而书能否畅销,不仅与作家本人的作品质量、知名度有密切关系,市场运作等也十分重要。 在这种方式下,作家的收入=书的定价x印数x版税。“现在版税一般是7%—16%,越是畅销的作家拿的版税越高。”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比如《货币战争》作者宋鸿兵,上一本书畅销百万册,去年年底,长江文艺出版社推出其新作时版税立即上涨,最后稿酬高达400万元。“于丹新书100万册起印,郭敬明每本书都会销一两百万册,他们的稿酬当然都是天价。” 网络文学产业链更完善 近年来,网络写手异军突起,不少作者可说是文学圈的“隐身富豪”。他们的身后,则是一条更加完整的产业链。 据新华社报道,至2011年,中国拥有网络文学写作者100多万人,每年有三四万部作品被签约;全国网络文学用户达1.94亿,超过了网上电子商务用户。而如今流行的付费阅读方式,让网络写手月入10万元、年入百万元成为现实。读者要想阅读收费章节,必须按每千字2—3分钱付费。网站和写手按一定比例分成。如果一名网络写手每天更新8000至一万字,有超过2万人付费,那么他的月收入就可能接近10万元。据记者了解,目前,在起点中文网、红袖添香网、晋江原创网等网站排名前五位的写手,基本都能达到这个标准。 走红的网络小说,更是众多出版机构追逐的目标,这样一来,网络写手又多了版税收入。这两年,网络文学与影视融合发展成为业内瞩目的新现象,《裸婚时代》《盗墓笔记》等一大批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权都卖出了几万至几百万不等的价格,有的文学网站自己就设立了出版机构和影视公司。此外,一些玄幻小说还出售网络游戏改编权。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让当红网络写手跻身富豪行列成为现实。 (图为国家版权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