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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年级新生择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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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0: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今年一年级新生择校政策
       全市各小学于2012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由家长携儿童于6月1日~8日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预防接种卡和《幼儿素质报告书》,到施教区小学登记。各校于6月25日审核和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1日~2日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招生实行“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制度,各校招收择校生的总数在招生总数的10%以下。
       一年级新生择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求择校,属农村户籍的,由其户籍地施教区小学审核签发同意“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和“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在规定招生时间内办理;属城区户籍的,由其施教区小学审核签发同意“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房证和“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在规定招生时间内办理。招生学校于7月10日~11日接受择校登记,12日~13日凭教育局核定的择校生指标、“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以及学生农村户口簿或学生城区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房证进行招生和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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