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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一新生择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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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0: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今年初一新生择校政策
       初中招生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招生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全市各初中于2012年5月20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在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1日~2日组织施教区范围内初一新生的报名登记。农村初中7月4日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7月10日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招生实行“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制度,各校招收择校生的总数在招生总数的10%以下。
      七年级择校。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毕业生要求择校,在农村小学就读的由直升的对应初中、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由教育局分配的施教区初中,审核和签发“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学生持“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在规定招生时间内办理。招生学校于7月15日~16日接受择校登记,17日~18日凭教育局核定的择校生指标和“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进行招生,凭择校生指标、“本市择校就学联系函”和“直升表”注册学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择校生,直升表由教育局统一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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