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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真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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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08: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市房管处某女,年方28岁,貌美,家境殷实。但美女很不满足,运用智慧头脑,钻政策漏洞,“拿来”300万元。现此美女已被判刑,300万能追回者甚少。一时糊涂,毁了美好前程,可惜!可惜!
发表于 2009-4-28 08: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handshake :loveliness:
发表于 2009-4-28 08: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真的狠,忒狠。
发表于 2009-4-28 13: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要这么多钱干嘛!人被物欲所控制,头脑发热了.
     
发表于 2009-4-28 14: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一不做二不休,饿死胆小的,涨死胆大的。十个胆大九个狠。
发表于 2009-4-28 15: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养不教,父之过!
    记得一部港台电视剧,一位流氓似的父亲时常教育孩子用拳头解决问题。儿子最后也成长为一个流氓,父亲老了,父亲想要教育儿子时,儿子竟然开始对父亲动拳头。而且说是父亲那里得到的。儿子最终没逃脱法律制裁时,父亲终也明白世上没什么后悔药,时光也永远不会倒流的。
    一个成功的父亲绝对教育不出这么愚昧无知的女儿……:L :L
发表于 2009-4-28 16: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究竟是怎么回事啊,说具体点来听听
发表于 2009-4-28 16: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伪造印章和合同骗得巨额购房款
                                      原丹阳房管处女职工诈骗获刑11年

       2月16日上午,丹阳法院对被告人徐晓合同诈骗案作出判决,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法院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尚未退出的赃款70余万元继续予以退赔。
  今年25岁的徐晓原系丹阳市房产管理处职工,从2002年起,房管处下属的某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某住宅楼,因徐晓的朋友都知道徐晓在房管处工作,经常问其能否帮忙买到便宜房,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入不敷出的徐晓想到这是一个捞钱的机会,便产生了伪造印章和合同等向欲便宜买房人骗取购房款的念头。
  从2005年至2008年的3年多时间里,被告人徐晓伪造了开发公司的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伪造了购房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票据等购房材料,偷配了住宅房的钥匙,先后与19名购房者达成了购房协议,骗取购房者预付的房款共计320.848万元,后来有购房者发现自己预定的房子已经有人在装修,骗局被陆续识破,为防止被害人报案,徐晓不得不退还了116.8万元并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人赔偿金50余万元,案发前,其家人代其退还给购房者购房款114万元,至案发时仍有70余万元未能退还给被害人。
  被告人徐晓将骗得的款额大肆挥霍,经常邀一帮朋友去上海、南京等地住高档宾馆和进行高额消费,还投资经营了一家理发店和一家海鲜楼,因经营不善均亏损,3年时间挥霍了60多万元。2008年8月,自感罪孽深重难逃法网的徐晓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文中徐晓为化名)      

发表于 2009-4-29 00: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因为没有帅哥养,美女只能挺而走险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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