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萍水相逢 于 2012-11-27 21:37 编辑
2012年11月26日上午11时许,武汉,在湖北省劳动厅门口,大学生们表演“公务员考试男女平等,不做妇检”的行为艺术,抗议女大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体检被要求妇检。
中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女性公务员体检须检查淋病、梅毒等性病,并搜集体检者的月经史。部分体检者对此表示不满,认为隐私被侵犯,质疑检查意义。是的,别说女性,就连男性也不满。由此,北京的这家公益机构致信政府,建议取消该项检查,称检查性病损害女性人格尊严,造成间接歧视。大多公众表示赞成这家公益机构的建议,因为,公务员体检的标准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国策。 在规定的妇科检查中,尤其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规定妇科检查的病史搜集包括月经史,“主要询问月经初潮年龄、周期、出血量、持续时间、末次月经时间,有无痛经,白带性状”等。难道询问和记载这些月经史的症状真的与公务员的性质、工作有直接关系和瓜葛吗?难道这种体检对于公务员录取工作真的有着特别的意义和价值吗?既然没有明确答案,那么,询问月经史岂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女公务员体检中的妇科项目,大多涉及女性身体私密部位。而这些信息内容享有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除非是出于本人医疗保健目的。没错,体检不是让你们带她们去看妇科病的。况且,即使体检者有不正常的月经史,靠询问能有结果?因为她是应聘体检的,有必要说真话不打自招吗?因为她们不是来看妇科病的,有必要透露隐私自寻烦脑吗?如果这样的月经史询问都为正常,干吗非把他细化到体检中。难道再想细的话,真的要在男性检查中增加精液检查项目,那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公务员体检的标准不仅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国策,也要与国际公约的精神相吻合。目前公务员体检中对男、女生殖器的检查,尤其是现行的过于细致、深入的妇科检查,既然与公务员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和瓜葛;与公务员录取工作毫无意义和价值,而且有可能侵犯女性身体隐私、损害女性的人格尊严和造成对女性的间接歧视,那么修改或取消妇科检查很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