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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奖”应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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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2 16: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近日,山西吕梁市临县表彰拆迁先进工作者,获奖者达72人,多为临县下辖的村镇领导,包括镇委书记、镇长、村支书和村主任等,总额为72 .5万元。级别不同,获奖金额也差别很大。如一等奖,镇委书记和镇长可以拿到2万元,副职只有1万元,而村两委领导则是5000元。(12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这些年来,全国上下可谓是“拆”声一片,也出现了所谓的“最牛钉子户”等事件,也有非法拆迁制造出了惨重教训。所以说,一提到拆迁,就让人觉得十分敏感。以我看,若真正为了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当的拆迁安置,并非不可以。只不过,拆迁当依法进行,要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的工作中,奖优罚劣是推动工作的一个办法。对工作贡献多的人予以适当的奖励,本无可厚非。只不过,对于拆迁而言,其本不并创造多少社会财富,而且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要说干部的拆迁贡献大,到底是为群众谋了利益,还是为开发商省钱呢?不好权衡。

    更让人担心的是,奖励拆迁,或者对拆迁不力者予以重罚,会不会而逼迫一些地方干部最后实施野蛮拆迁、非法拆迁呢?若因为奖励拆迁,最后催生出违法拆迁,将拆迁变成损害群体合法权益的事情,那可就成了鼓励损害群体利益的行为了,岂不是大错特错。拆迁必须依法进行,要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过于看重奖励拆迁,极有可能适得其反。

    另外,政府对参与拆迁工作的乡镇的干部和村支书村主任给予奖励,这个奖励的资金可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同意了吗?再说了,对参与拆迁工作的官员给予奖励,极易将干部推向群众的对立面,让一些拆迁户认为自己的房子被拆并不是建设发展的需要,而是官员政绩的需要。如此一来,可能会增加拆迁的难度,制造干部关系的裂痕。拆迁奖应缓行。

作者:王玉初 稿源: 千龙网
     
发表于 2012-12-12 17: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些奖励方案都是一些领导屁股决定出来的
     
发表于 2012-12-12 17: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些奖励方案都是一些领导屁股决定出来的
     
发表于 2012-12-12 18: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为什么要奖励?
发表于 2012-12-12 19: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果断回帖,如果沉了就是我弄沉的很有成就感
     
发表于 2012-12-14 13: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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