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保罗 于 2013-3-22 11:26 编辑
许多的时候,我们不把自己当人看,也不把官员当人看,于是形成互不把人当人看的田地,从而引起了大家太多的抱怨与光怪陆离的风景。所以,我们要渐渐改变我们这种落后的意识,并落实到行为方式——我们把官员当人来看,把自己当人来看。推而广之,我们也不要把富翁当爷看,把自己当奴才看;把上级当高人看,把下级当奴隶看,把自己当中介物质看……我们要回归,把一切人当人看,把自己也当人看。
1、把官员当神看,把自己当草菅看
曾经几何时,我们不把官员当人看,把他们当神来看,把他们比作大救星,似乎他们就是一切主宰;把他们当作“正大光明”的化身,动不动跪地,三六九叩……我们错了,“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我们把神的位置与神的尊严给神,把人的归给人,不要让人处神的位置、享神的荣耀。神是高高在上的,处在26度空间之外,自有永有,神圣公义,充满着慈爱,受造之物的人如何承受得起神的荣耀与尊贵呢!乱了套吗!
而我们的意识及支配的行为,是不愿意认识神,不想将神的归神,而还不断地将“人”送上神的高坛、把普通的人当作上帝的儿子来供奉与顺从,皇位仅是他的职务。其实人本性都相差无几,被供在高坛上的“神人”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罢了。放眼历史,那些把“官”当神的社会众生相看,看到了许多上帝的惩罚,也看到了苦难与罪恶。
辩证地看,我们把官员当神看,官员自己也飘然地把自己当神看了,局面将会越来越麻烦,麻烦的结果让我们看到5000年间太平日子不足500年光景,其余都是杀伐、饥饿、灾荒,生灵涂炭……
上帝造人是按神形象造的,所以人有成为神的先天倾向,为了克服,上帝亲自来教导,要把官员当“公仆”,使之得到校正。
2、把官员当流氓看,把自己当公义者看;
曾几何时,我们变得仇官,把官员当流氓来看,一提到官,就想到“吃喝嫖赌”,想到了“贪污腐败”,想到应该“诛灭九族”,想到“陈胜吴广”。不是官员错了,是我们错了,官员是我们中的一员或是一小部分,和我们有同样“七情六欲”的万物之灵。
我们把官员当流氓看,自然中把自己推上了“公义”的位置,于是动不动骂娘,动不动愤世嫉俗,动不动要去掀官员家的饭桌。特别一部分感觉自己公义的人,不断地撰写檄文,觉得自己很公义,很正大光明。而我们这些属血气的人公义吗?光明正大吗?非也!我们与官员一样,在娘胎里已经有了深深的罪性、弱点,像孟子讲的人之四性(恻隐、是非、善恶、恭敬,虽然孟子讲得远不神的真,但对于人看来还是觉得像真理)一样罢了。
“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都没有”,神的话就是真理,人之中只有相对的义人,都是罪人。因此,我们不可把官员当流氓看,也不可把自己当正义者看。
3、把官员当老爷看,把自己当奴才看;
曾几何时,我们把官员当老爷看。一个富家子弟鲁迅,年轻的时候被伙伴闰土当少爷看,年轻稍大一点,当老爷看,更不要说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官场啦。也曾几何时,我们还会把单位的一把手当黑社会的老大或老爷看一样,这与等级观念在人脑子里根深蒂固有密切的关系。
我们把官员当老爷看时,我们又把自己推到奴才与奴隶的位置上去了。我们自主地当起奴才与奴隶,有一点公民意识,我们就要背后骂老爷几声。可是,他们当老爷作福作威,也有我们的责任,是我们惯宠的结果,我们集体意识造成的结果。
我比较“唯心”地看待一些事。如,当官员想把宪法当真的时候,民众不把宪法当真的,宪法就是不存在的,此情况下,人们渐渐也不会把宪法当真,久而久之,宪法就是形同虚设。当我们大家都把宪法当真的时候,它肯定就是真的。对于许多事,是我们不高举法的精神,或是受到暗示、或某种挫折后,没有了坚持“认真”的信心,于是我们选择了报怨,也选择了不守法规。再说,人人都有习惯当老爷的感觉与罪性, 当我们把官员一再当老爷看,把自己当奴隶看,久而久之,我们就是奴才与奴隶,官员就是老爷。
根据某种观察,部分人集体的集中反映,官员越来越像神、像老爷、像流氓,而非官员越来像草菅、像刁民、像暴民、像奴隶、像义人。许多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把一些事情搞错了,而我们还不自知。
人到底是什么?字典中是这样定义的,“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如果简单了解一下,就会知道前沿的生物科学与伦理科学目前相对共识,人的来源来是一个谜,达尔文所说的类人猿仅是一种无法证实的假说,绝非事实,更非真理。而我凭信心接受圣经:人是万物之灵,“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所以,人的始祖是上帝造的,灵魂上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人格上都是一样的,性情几近完全一样。站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知道了我们的本相,也知道从我们中走出来担任社会职务的官员也是我们的同类,我们都是人的同类。有了这样一个认识,我们就容易认定我们的本相,尽量淡化或减少“把官员当老爷看,把自己当奴隶看”的等级意识,或不合现代时宜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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