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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22: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江苏丹阳,打着国家重点工程的旗号,欺上瞒下,严重违法拆迁.公务员担任拆迁公司法人,派人非法闯入百姓家中,绑架屋主,毁灭房屋,害老百姓无家可归!要求严惩罪犯,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
  09年5月2日,江苏丹阳,光天化日之下,我在我家楼下被人非法绑架,控制人身自由,释放后发现家里家具、物品等全部不见踪影,房子被非法毁灭!事件过后到现在80多个小时了,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告知我们怎么回事!这个世界还有法律么?我还能相信什么?我该怎么办?
    2009年5月2日,上午九点,我正在外面办事,接到邻居电话,说“你快回你们家看看吧,你家房子正在被拆除”,我赶紧往家赶,同时打110报警“有人非法拆除我家居住房屋!”。赶到我家小区,远远看到我家窗户已全部被砸,同时发现我挖掘机已经在我家楼下,围了很多人,我走向挖掘机,准备制止他们非法拆除,就在这时发现110警车已到,并停在往我家去的路口,我走向挖掘机,这时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当着警察、当着现场近百人的面冲向我,对我一阵拳打脚踢,把我控制住,塞进了一辆面包车。上了车,两个大汉押着我,小灵通在口袋里响,我偷偷按下接听键,冲着电话喊,我被绑架了。鼻子又挨了一拳,小灵通被抢。
    在车里,我问他们“你们老板是谁,为什么绑架我?”
    他们跟我说“你老实点,你家房子被拆后就放你走!”
    我继续问“你们帮谁做事?拆房子是政府法院要判决,你们凭什么这么就拆了?”
    他们骂“废话这么多,要是政府法院能解决,要我们干什么?明白告诉你我们老板的老板是李军!”
    听到这,我明白了。
    介绍下我家房屋情况,我家位于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铁路新村12栋402室,因为某个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最近面临拆迁。此次拆迁实施单位为丹阳市新区安置事务所(就大家通常所说的拆迁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军,同时这位名叫李军的人在丹阳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任公务员职务,我不知道,国家法律是否规定公务员可以经商,这点请广大网友指正。
    在拆迁过程中,我发现此事务所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我向有关部门反映,均被告知这是国家重点工程,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我们全家都支持,可是不能违法拆迁啊?更不能把如此重点工程交给一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拆迁公司吧???同时,我还发现拆迁安置资金中有近2000万下落不明,如此大量国有资金下落不明,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关注???我向很多部门反映过上述两个问题,但均没有下文。因此,我一直没有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
    4月30日,我到丹阳市建设局所属的丹阳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进行答辩,我将上述两点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了提交,并要求记录在案,没有下文。隔了一天,我家就遭此厄运。
    按照国家法律,要进行了裁决后才能进行强制拆迁,但我家房屋没有进行裁决,甚至连个通知都没有,就这么被拆了,家里家具物品下落不明,那是我们家的住宅房,现在就这么被拆了,我们全家无家可归!!!!我们遵纪守法,可是公务员,人民的公仆,他们就可以不用遵纪守法,就可以随随便便把人家全家居住的房子拆了,让人睡大马路上么?
    昨天我在被非法绑架禁锢了6个小时后被释放,在我被释放后我赶回我家,发现整栋房子都被推倒,家里家具、物品、钱财等全部下落不明,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东西在哪里!!!
    后来得知,在我被绑架的这个期间内,家人多次打110报警我被绑架,后有个自称是丹阳市开发区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给我家人,告知说我没有被绑架,在开发区管委会跟人谈拆迁事情。同时还警告我家人,不要多问,这是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就可以为所欲为么?李军,一个拆迁公司的法人代表就代表政府么?或者是他的公务员身份代表政府???
    真是可笑,光天化日,近一百双眼睛看到我被人绑架上车的,怎么说没有被绑架???还有,警察知道他们跟我谈拆迁事情,警察跟拆迁公司有何关联?人民警察保护人民,他们当着警察的面把我绑架走,我们还能相信人民警察能保护人民么???
    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的一帮人闯入我家,把我家用挖掘机给挖了,我真是不知道这叫什么行为!!
    后来我家人报警说家里物品钱财被抢,警察告知24小时后再报警!!!我无语!
    现在我们全家无家可归,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我家所在那一半已被毁



另一半也被毁,整栋楼已不复存在,留下的是一堆废墟


房子楼下满地玻璃.垃圾,我和家人清理过,没有用,清理完了还会有,不知道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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